嫌下属偷懒将对方打伤一洗浴俱乐部领班被判刑4年
一洗浴俱乐部领班嫌自己的下属干活儿不卖力,竟动手将对方殴成重伤。日前,经河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判刑4年,并判令其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共计3.6万余元。
经查,今年4月24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赵某在河西区某洗浴俱乐部与其下属员工肖某一起在负三层仓库搬运旧桌椅时,因嫌肖某干活儿动作慢、不卖力,与其发生口角,并动手殴打肖某。厮打中,肖某被打倒在地,并被地上带铁钉的木板扎伤腰部。经诊断,肖某腹部开放性外伤,已构成重伤。
本报记者 吴彬 通讯员 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