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拟八种不文明行为最高可罚五百元
时报讯 (记者 黄熙灯) 近日,广东省林业局在其公共网站挂出《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8种被禁止的行为
制造噪音;
损毁花草树木和设施、设备;
随地吐痰、便溺,抛弃塑料品、金属品或其他废弃物;
伤害或惊吓野生动物;
破坏和采集野生植物;
生火烧烤、焚烧香烛、燃放烟花爆竹;
在树木、岩石、古迹、建筑物及设施上刻画;
其他影响森林公园管理和保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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