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航运大国和海员大国,中国不仅在国内致力于海事劳工保护工作,并在《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制定和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0月17日,在由中国交通部和国际劳工组织联合主办的《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简称《公约》)国家级三方研讨会上,来自国际劳工组织、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和国际航运工会的专家对中国在海事劳工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呼吁尽快推进《公约》在全球范围内统一实施。
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到会并致辞。他说,中国政府一直十分关注和重视船员工作,致力于保障船员的工作、生活权益,今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就是中国政府、船东组织和海员工会经过多年讨论研究得出的成果。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中国船员从业、培训发证、权益保护等工作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新时期。《公约》是国际航运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献,得到了各成员国的广泛支持,国际劳工组织还特别制定了实施《公约》的五年行动计划,相信《公约》必将能够获得大多数国家的尽早批准,并在全球统一实施。
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区政府部门、船东组织和海员工会的三方代表在研讨会上纷纷表示,将积极促进三方机制良好运转,推进《公约》的早日生效及在全球范围内的统一实施。
据悉,中国政府参与了《公约》制定的全过程,并在《公约》通过后,在国家层面上建立了《公约》三方工作机制。交通部成立了专家组对《公约》本身展开全面深入的研究,同时着手于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先进的海员保护法律机制和劳动监管机制。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国今后批准履行《公约》打下了良好基础。此外,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十多位全国政协委员组成调查组,针对在我国实施《公约》的可行性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已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实施《公约》。 (来源:交通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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