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美国最佳知识产权律师罗伯特·伊萨克森
罗伯特·伊萨克森(RobertIsackson)
奥睿美国东岸的知识产权业务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奥睿生命科学领域业务的领导人,他被美国商会评为最佳知识产权律师。
本报记者 朱雨晨
法制日报: 我们注意到您最初学的是电子工程专业,后来您怎么当上专利律师的?
罗伯特·伊萨克森: 最初我是学电子工程的,我喜欢这个,我会装很多电路板,设计板。1978年我从密歇根大学工程学院毕业之后,1979年我进了密歇根大学法律学院。当时我的同学都对我说,既然你是电子工程学院毕业的,那么你应该做专利律师。第一次听到专利律师这个名词,我根本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好奇心很重的我,在同学的鼓励下,终于到芝加哥一家律师事务所去实习,蓦然发现专利律师可以把我的知识背景和法律紧密结合在一块,从此我就喜欢上了专利。
法制日报: 当时,美国对专利的保护是怎样的?
罗伯特·伊萨克森: 1979年以前,对同一个专利,你可以在加州起诉,也可以在爱达荷州起诉。但是有趣的是,同样一个事实,同样一个专利案子,美国的巡回上诉法院作出的判决却完全不一样。因此,大家都在寻找对自己最有利的法院去起诉。
1979年,也就是我加入律师行业这一年,美国政府为了避免大家都去寻找对自己有利的上诉法院,干脆就创建了一个联合巡回法院受理所有的专利上诉案件,这个法院就设立在华盛顿。这种状况一直沿袭到现在。
统一专利上诉法院,目的是让专利审判的结果可以预测。最有趣的结果,当时没有预料到,就是巡回法院经常认定专利无效而且是侵权的,这就产生了高额的赔偿。从而刺激了以专利为名义的诉讼增多,为了专利诉讼,也导致了申请专利的风行。
法制日报: 您在演讲中提到,在ITC(国际贸易委员会)处理的案件中,90%基于专利侵权,而近几年案件中有30%—40%涉及中国。
罗伯特·伊萨克森: 30%—40%是这样来计算的,如果只计算中国大陆部分是30%,把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计算在内就达到了40%。为什么会对这么多的中国公司提请ITC处理?第一由于中国公司大多在美国没有分公司,只有在美国做生意,联邦法院才有管辖权,没有管辖权联邦法院就不能起诉。第二,ITC的诉讼虽然拿不到赔偿,它却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把外国公司赶出美国。而外国公司对美国而言是最大的市场。
为什么ITC来得更快?因为ITC337条款提供了救济程序,通过美国海关把外国产品挡在了美国国门之外。由于中国产品大部分都没有美国专利,不能提出反诉。如果对一个有美国专利的公司,它就不会这样去做了,它害怕你到联邦法院去提起反诉。因此,他们对在美国没有财产,没有分公司,也没有美国专利的公司提请ITC进行调查。
目前发生在中国公司的情况,跟十年前发生在欧洲公司、日本公司、韩国公司的情况是一样的,当时这些外国公司也是在美国销售产品,而没拥有美国专利,因此也受到了ITC337条款的限制。但这些公司越来越聪明,他们申请了大量的美国专利。现在中国公司也在走这条路。
法制日报: 我们注意到,在许多专利诉讼中,中国公司并没有被点名,但是诉讼过后,同一行业的中国公司也被拒绝在了美国国门之外。这又是怎样的一种情况呢?
罗伯特·伊萨克森: 美国之所以这样做,实际上是一种贸易政策。那么,什么时候可以给予全面禁令呢?由于太多的产品进口到美国,美国没有办法一个一个去寻根究底,找到每一个产品的最终生产企业。于是只好采取这种策略,不管你是中间商也好、制造商也好,只要你销售产品就一律归我管。这样就减少了管理成本。
法制日报: 那么,如果中国公司到了美国,可以利用美国的专利法为自己做些什么呢?
罗伯特·伊萨克森: 最重要的一点,中国公司一定要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中国的一些公司制造能力很强,他在进行了一番研究之后,很快就能把同样的产品制造出来,返销到美国去。在研究上中国公司不花一分钱,再加上中国原料、劳动力等都比较廉价,中国的产品就显得物美价廉。但是中国公司一定要走出这种“多快好省”的模式,哪怕在别人的基础上改进一下,创新一下,从而形成自己的知识产权。所以发明创造、独立自主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你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别人才找不到你的麻烦。
法制日报: 中国公司在美国申请专利的话,会不会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
罗伯特·伊萨克森: 中国公司要申请美国专利,首先应该聘请美国的专利律师。专利律师清楚知道可以基于那些国际条约来提出申请,在申请被拒绝之后,律师知道如何去斡旋。
当然,中国公司在申请了中国专利之后,再进入美国是可以的,也应是最可行的。这样就可以把中国专利直接翻译过来,如果得到美国专利局的承认,这样的申请花费也是最少的。但如果美国专利局不承认,就需要律师帮你去谈,去争取,申请费用自然也就上涨了。
法制日报: 当下,知识产权保护在全球范围内是怎样的一个趋势?
罗伯特·伊萨克森: 现在全世界都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当代国际贸易中竞争优势的主要砝码和最有价值的搏弈工具。也就是说谁有知识产权谁就能挣钱,谁就能占上风。比方过去中国出口一船的布鞋,美国只需要一部先进的机器就可以换过来了。
由于国际化的日程加快,以后各个国家的法律相互影响,大体上会走向相同。以后的趋势是知识产权的解决方式相对透明度更高,相对更统一,相对更容易一些。中国法律的素质越来越高,很多已经与美国对接上,这样使得任何一个在中国做生意的公司都得到更多的保护,在美国也是如此。
法制日报: 我们看到在走出的中国公司当中,以“海信”为例,很多公司的商标被恶意抢注。面对这种情况,中国公司又能做些什么呢?
罗伯特·伊萨克森: 假如中国公司的商标被美国公司抢注了,那么可以寻求的救济途径就是利用美国商标法。美国的商标法规定,在美国光注册了商标而不使用的话,你的权利并不完美。假如他抢注商标是想卖给你,而他并没有使用,你就可以申请将它注销掉。
跟中国一样,在美国注册商标时也有一个公示期。在公示期这3个月内,一旦你发现有人在申请你在使用的商标,你可以马上向美国商标局提出异议,说明他在恶意注册,要求把它取消掉。
如果你错过了这3个月的公示期,你就只能进入取消程序,那个就麻烦多了。难就难在于,我抢注了你的商标之后,并开始使用它,而且我的使用是合理使用,这样一来取消之路就变得漫长而难有尽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