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超市购物时,无故被工作人员怀疑多拿了东西,在没有公安部门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超市安保强行检查顾客所购的物品。昨晚,读者陈女士致电新民晚报热线,投诉她在超市购物时遭到的不公正待遇,认为这种行为严重地侵犯她的权益。
顾客:超市购物受辱 昨天下午3时许,陈女士到位于杨柳青路的时代超级购物中心购物。她来到咖啡货架前想购买一盒正在搞促销活动的某品牌咖啡。当时货架上只剩下3盒已被人拆散了的咖啡。陈女士见状就请边上的促销员帮忙,数一下袋装咖啡并封一下盒子。促销员小姐将散落的袋装咖啡装好并贴上封条交给她。
不料当她选好物品付完钱,将要离开超市时,被一女工作人员拦住说:“我们在探头里看了好长时间,你多拿了咖啡!”并要她到安保办公室接受检查。在众目睽睽下听了此话,一头雾水的陈女士顿时感到人格受到了诬蔑。为了说明情况,她要求超市方找那名帮她封咖啡盒的促销员对证,最终证实那盒咖啡确实是促销员所封,超市方这才放了陈女士。
超市:没有确实凭证 接到投诉后,记者与该超级购物中心取得联系。据当时检查陈女士的安保许先生解释,他们将陈女士叫到办公室后,在检查所购商品时,发现盒内多出3条袋装咖啡。当时他们也将几名当事人叫到安保科核实情况。据那位封盒的促销员说,因为当时忙着做生意,只粗略地数了一下咖啡条,就封好盒子交给了陈女士,至于怎么多出3条咖啡,她也记不清楚。当记者问:“你们是否有证据,这多出来的3条咖啡是陈女士拿的?”许先生不能肯定地说:“录像也没显示,说不清了!”但对于超市单方面对顾客实行检查,许先生也承认做法上有些不妥。
专家:交给警方处置 上海新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连晏杰认为,商家没有行政处罚权。超市方在没有确凿证据和公安部门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无权单方面对顾客进行检查。如果认定顾客有偷窃行为,应该及时报警,提供录像等证据,由警方来处置。
但记者了解到,一些超市及大卖场的安保人员,对疑似有问题的顾客,不移交公安部门处理,而由他们自行解决,所采取的方法一般都是罚款,而罚款金额多少由超市方说了算,且不给任何罚款凭证,这种做法让人不可思议。
有关人士提醒,遇到类似事件,超市无权擅自作出处罚,受冤枉的当事人也不必为息事宁人而退却,应及时报警求援。
(责任编辑:郭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