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实施优惠政策大力帮扶就业困难群体
山东省烟台市大力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优惠政策,近年来,全市共为1.9万名“4050”等就业困难群体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8900万元,并使其中的6358名失业人员在服务、商贸型企业再就业。
“我今年50多岁了,企业给了我这份工作,还给缴纳社会保险,我真的很开心!”负责清洁工作的张少印,挺着身板自豪地说。几年前,她被单位以年纪过大为由辞退,没有了生活来源,“感觉天都塌了!”后来她领取了《再就业优惠证》,并在烟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的帮助下,走进了烟台众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大门。
众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享受烟台市困难群体再就业扶持的服务型企业代表。烟台市规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等,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优惠,可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同时,由财政部门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并按公益性岗位每年每人1000元、非公益性岗位每年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开发补贴。(孔磊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