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禁用校外网络
叶祝颐
近日,广州某高校对学生用网发布了新规定,规定自9月起校内大部分住宿区一律不得私接校外网(中国电信ADSL、铁通等网络),学生们只准申请用校园网上网。消息传出一片哗然,学生们希望学校恢复自由选择网络的机会。
从牵手搂抱开除到大一新生禁带电脑,再到大学禁装宽带,近来,关于大学对学生下禁令的新闻比较多。从管理者的角度来说,多下几道禁令,管理起来确实省心省事。校园网具有丰富的教育资源,还能够过滤、屏蔽不良网站信息,防止学生沉迷网络游戏。表面上看,校方强推校园网似乎有些道理。但是笔者注意到,该校学生普遍反对强制使用校园网,希望学校恢复他们选择网络的自由。既然学校是为学生好,学生为何不领情呢?
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大学生使用校园网是有偿的,并非学校免费赠送,大学生既然付出了网络使用费,就应该拥有网络资源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公民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大学生花钱购买网络服务,他们与网络运营商之间实际上是一种消费合同关系,网络运营商理应为他们提供周到的服务。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他们自然会选择价廉物美、适合自己的网络服务。
因此,只要网络资源不违法,学校除了推荐权外,没有强制学生使用校园网的权力。在笔者看来,学校只准学生使用校园网实质上是一种市场垄断行为,何况,从公平竞争的角度看,学校此举对其他网络运营商也不公平。
换个角度说,既然学校禁用校外网络,强制推出校园网,就要拿出让学生喜欢校园网的理由。从报道看,该校校园网除了过滤不良网页、教育资源比较集中的优势外,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比如,资讯少、网速慢、价格稍贵、病毒多等等。众所周知,在信息社会里,网速快慢是衡量网络资源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网络病毒更是一件让人头疼的事情。如果学校治不好校园网的几大“硬伤”,又有什么理由规定学生只能用校园网呢?
此外,学校能控制校内网络,但管不住学生的脚。学校即使凭借自身强势地位把电信、铁通等网络资源拒于校门之外,学生仍然可以进网吧或者采取在校外租房的形式选择网络资源。
其实,要解决学生缺乏自制力、浏览不良信息、沉迷网络的问题,关键在于学校加强教育与引导,而不是下禁令。在笔者看来,教育者把本该自己完成的教育过程简单地替换成禁用校外网络的强硬手段,是一种偷懒行为。
大学生沉迷网络,老师可以批评,而封杀校外网络,根本没有必要,也于法无据。不少事实证明,耐心疏导往往比强硬约束的效果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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