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直销谎言为何屡禁不止
■本报记者 杨婷
记者日前接到河北吴小婧(化名)的投诉,吴小婧7月上旬在电视直销广告中看到关于某化妆品的宣传,心动之下购买了一套祛斑嫩肤的护肤品,花费近4000元。
直销广告真伪难辨
吴小婧通过电视直销买到了护肤品,她没有想到这套护肤品根本就没有广告中所说的效果,反而让她因皮肤过敏住院。
“打电视直销上公布的电话,接线小姐并没有问我的肤质如何,是不是过敏性皮肤,并说她们的产品是纯植物精华,不会让皮肤有不舒适的感觉。当时也没有产品可以试用,但是电视广告中的效果的确很诱人,爱美之心谁都有,我就买了。”吴小婧说。
吴小婧很快收到了产品,第一次用了此护肤品后她眼部周围出现了刺痛感觉,并有红肿现象。
“我有点害怕是过敏了,但我姐姐认为可能效果比较强才会出现这样的感觉,我也就没在意,于是连续用了。”吴小婧说。
不到一个星期吴小婧眼部和唇部的皮肤出现红肿发炎的情况,吴小婧不敢再用了,但是红肿还没有消退,发炎越来越严重,有些地方甚至出现溃烂。吴小婧去了医院。
“医生说是化妆品过敏,情况比我想象中的严重,因为我的皮肤本来就是敏感性皮肤。医生建议我住院观察。”吴小婧说。
吴小婧住了五天院,前后花费近三千元。出院后吴小婧给该化妆品公司打了电话,但接线员坚决否认此产品有过敏情况,并认为是吴小婧使用方法不当或与其它类别的护肤品同时使用造成的。
吴小婧连续打了几次电话与该企业联系,接线员的态度越来越恶劣,沟通不成,吴小婧想到了通过法律手段来进行索赔。但是咨询过律师后,吴小婧有点郁闷,因为她缺少相关物证。
“虽然我有医院的诊断和相关费用的单据,但那企业的人说这并不能说明就是其化妆品引起的过敏。而且我没有经验,当时付款是汇给个人的,他们说是财务人员的账号,这并不能证明是公司收款了。其实也能和他们打官司,但是打起来比较费时费力,最后结果不一定乐观。”吴小婧说。
吴小婧认为自己被电视直销糊弄了,“原来身边也有一些同事上当的,比如减肥药、还有什么瘦身枕头等。现在这方面的广告多了,广告技术也很好,弄得我们这些观众都真假难辨。我认为相关单位也该对这些广告管管,去伪存真,别让我们消费者自己去辨别,我们没这个能力。”
记者同时接触到另一案例,周伟通过电视直销买了某款手机,该手机在电视直销广告中称是“永不断电的手机”,当使用了以后周伟才发现“永不断电”的手机却频频没电,“说是光能充电,但放在大太阳底下晒得发烫都没充上电,纯粹骗人!”
而记者发现这款手机的电视直销广告在某些地方仍火爆播出。其广告效果是否能经得起考验?网易手机质量鉴证组曾对这款手机进行了光能充电、浸水等测试,发现它与广告中所鼓吹的“永不断电,不怕浸水”等特点完全不符。
每段电视直销广告一般时长十分钟,十分钟的时间内可以给观众灌输很多信息,而这些信息都是经过包装的,它与十几秒的正常广告相比,其海量信息具有强大优势。电视直销广告方式和效果很有诱惑力,以采用看似“真人案例”和“真实实验”的方式,有些广告模特甚至声泪俱下,让整个广告充满了真实性和煽动性,而这种广告的实际效果却往往大打折扣,有些甚至是虚假广告。
但是这种广告的播出为什么还如此火爆,管理部门应如何对此进行约束和管制?
利润的最大推力
企业和电视台对利润的追求是直销广告火爆的主要原因。据《IT时代周刊》的调查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各大卫视针对电视购物节目的收费,每分钟增加400~600元不等。江苏卫视目前每分钟收费为3800元、重庆卫视为2800元、云南卫视为2400元。全国均价在2700元左右。
电视直销广告每段节目时间在10分钟左右,按全国均价来算,电视台每段广告收入27000元,几段不同产品的直销广告轮流滚动播出对电视台而言是一笔不小收入。另外电视直销广告还选择在价格便宜的垃圾时段如深夜高频率播出,对于电视台而言既没有占用黄金时段,又有颇丰的广告收入。
而对于企业而言电视直销广告的高额成本必须从产品赚出,其价格势必不便宜。以减肥产品为例,一个疗程一千多元,要连续服用三个疗程近四千元。与药店其它减肥产品相比,其价位明显高出同类产品。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某些电视直销手机产品也存在着很大的价格水分。
“这个利益链是很容易理解的,企业为电视台支付了大笔宣传费用,它必须在消费者身上找平,而使用的方式就是具有强烈诱惑性的广告播出,最终为劣质产品买单并承受后果的还是消费者,我们应该思考的是谁为消费者负责?”资深直销专家黎少华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管理缺位是根本原因
7月2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07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反映有关电视直销购物的投诉增多,投诉标的额增加,调解难度增大。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发布不真实的广告,夸大产品效用。二是商品本身质量问题多。一些“三无”产品,冒充名牌产品,有些产品为了遮人耳目采用外文包装欺骗消费者。三是商品的售后服务难以保障。产品出现问题后,维修、保修不到位,无力承担消费者和经销商的退换。加上异地购物的特点,生产商、销售商、电视购物中心来回扯皮,加大了解决纠纷的难度。
“从这些反映的问题中我们可以看出,第一发布不真实广告,就证明相关部门对广告内容的审查不严,最起码在这方面是管理不到位的。第二,有很多直销产品是“三无产品”,而且它们在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这说明相关单位对它们的质检不严。第三,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得不到有效的售后及维修服务,甚至受到了一些产品的伤害而无法追诉企业责任,这也是相关部门服务缺失。”黎少华说。
据了解,电视直销产品广告片拍好之后,需要向中国广告协会申报由其协调审查部门,而由于产品的不同,需要报审的部门也不同。这就造成了现在电视购物处于多头监管状态。这种多头管理的现象容易造成管理的真空地段。
“两个方面,一个问题是怎么查出问题,第二是查出问题怎么办?第一个问题需要多个部门的紧密合作,这是一个磨合的过程。上世纪90年代初电视直销才进驻中国,这个行业近几年的发展暴露出不少问题,对相关管理部门提出了挑战,现在的管理不是很完善,但我认为这是一个时间问题。”黎少华说。
查出问题怎么办?黎少华认为做到“有法可依”最为重要。现在没有专门的电视直销法律法规,只能依据相关的法规对它进行管理,如《直销管理条例》和《广告法》。“现在电视直销发展比较快,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社会影响也越来越大,应该对它有足够的重视,相关法规应该对其有细化管理,而且管理的执行力一定要跟上,不然等于纸上谈兵。”黎少华认为。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关于电视直销问题,不少消费者对企业和管理部门都颇具微辞,有消费者表示,电视直销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害应引起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相关部门应积极地去监管这类产品而不是接到举报后才被动行动,另外相关部门不应仅仅期望以“提醒消费者注意上当”的方式来净化这个行业,规范管理并付之实际行动,消费者才能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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