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力量降“火龙”(聚焦公共消防安全)
9月28日,四川省成都市消防队伍迎来一批“新兵”——首批270名合同制消防员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后,正式奔赴灭火抢险救援一线。合同制消防队员正式上岗执勤,给成都市消防力量注入了新鲜血液,极大地解决了该市专职消防队伍发展不平衡的难题。
近年来,地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得到大踏步发展,已经成为公安现役消防力量的重要补充。
消防现役编制不足
火灾规律表明,火灾与经济发展总体呈正相关关系。我国正在成为世界加工业、制造业基地和国际贸易中心,人流物流加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尚未健全和完善,火灾高风险的压力逐步增大,城乡尤其是县域和乡镇防控火灾功能不足的问题凸显。
据统计,近年来,农村火灾总量和死亡人数均占全国火灾总数的65%,个体私营企业火灾四项数字分别占企业火灾总数的80%以上。农村乡镇和城乡结合部是防控火灾最薄弱的地方,因无消防专业力量覆盖,小火极易酿成大灾。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政府与民间、职业与志愿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消防救援组织体系,并且呈现出向职业化发展的趋势。而在我国很多地方,消防现役编制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大问题,且短时期内不可能大量增加消防现役编制员额。因此,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便成为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稳定火灾形势的迫切需要。
地方专职消防队逾八千
2006年,公安部在山东召开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会议,明确提出到2010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要实现四大目标:全国合同制消防员要突破10万人,全国所有的行政村、自然屯(村)都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全国消防文职雇员力争突破1万人,全国每个城镇社区都建有集治安、消防职能于一体的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
“山东会议”以来,各地积极贯彻“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截至今年上半年,各地政府批准征召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文职雇员60755人,已投入执勤2万多人。目前,全国共建有地方专职消防队8771个,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4344个,公安专职消防队433个,企业专职消防队2750个,社区、村办专职消防队611个,执勤车辆1.4万辆。
地方专职消防队伍的大发展,有效地缓减了城市消防力量的不足。目前,全国有15个省消除了县级以上城市消防专业力量的空白点,多数省份还积极推动消防专业力量建设向乡镇、农村延伸,推动发展兼职消防队和群众性消防组织。此外,全国有10多个省出台了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专项规划,有20多个省份出台政策法规,就多种形式消防队员的征招、培训、管理、待遇、社会保障等制定了标准和办法。
四大问题待解决
当前,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还不平衡,总体上看,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程度高的东部地区发展较快,中西部地区相对较慢,即使经济发展同等水平的地区推进力度也有差异。据了解,目前,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仍然存在四大问题:
——部分地区发展速度比较迟缓。全国仍有204个县市旗尚未建设消防专业力量。同时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新的建成区、工业园区、开发区增多,出现了新的空白点。3.7万个乡镇有80%以上基本没有消防专业力量。
——制度不够健全,管理水平不够高。一些地方还未形成一套“建”、“管”、“训”、“用”制度,队伍管理较为松散,影响了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的提高。
——装备建设薄弱,整体战斗能力还不够强。部分专职消防队个人防护装备严重短缺,常规器材配备量不足,专业训练、技能训练、实地演练和战斗力水平有待提高。
——消防队员待遇偏低,思想波动较大。一些地方专兼职消防队伍保障不到位,人员不稳定。
“深入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政策法规建设滞后、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客观因素,更主要的是思想认识、精神状态、工作措施、推进力度等方面的原因。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是提升我国公安消防安全水平的一条根本出路。无论存在多大困难,这条路子,我们看准了,就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公安部消防局局长郭铁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