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局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本报讯记者陈丽平“五五”普法以来,重庆市人事局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切实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组织、培训和考核,积极发挥在“法律进机关”活动中的带头、助推和保障作用,使全市公务员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升。
重庆市人事局坚持并完善了局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人事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要求各级人事干部每年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不得少于两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同时,建立完善了人事决策论证听证、专家咨询、备案审查和实施评估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内部管理。在开展公务员法配套政策法规清理和人事立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人事人才工作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实际,及时修改、废止了16件不合时宜的政策规定,修改了19项人事管理权限,对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职务任免办法、任职回避、退休等11件市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提出修改意见107条。
在“法律进机关”活动中,重庆市人事局结合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目,并注重在培训内容、培训手段、培训方法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要求,会同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和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组织编写了《公务员能力建设》、《公共行政教程》、《公务员廉政教程》等12本培训教材,较好地解决了公务员培训法律教材缺乏的问题。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中,广泛开展了研究式、体验式、案例式、情景模拟式、学员论谈式等新颖有效的教学方法,既适应了成人学习的特点,又调动了公务员学法的积极性,更增强了法律知识培训的实效性。
重庆市人事局认真履行公务员依法行政的监督管理职责,切实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公务员“进口关”。在公务员公开招录中,增加了法律知识测试内容,提高了分值比例,注重了对应考人员掌握法律知识状况和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测试,使新录用公务员不仅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更具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必备能力。二是把好公务员“考核关”。坚持把法律知识作为大规模干部培训的考试内容,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点,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评定、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在去年组织的公务员法考试中,全市共有13.3万人参考,对63名考试违纪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维护了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的严肃性,增强了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三是把好公务员“监督关”。通过健全完善信访接待、人事争议仲裁、公务员申诉控告、行政复议等制度,设立公开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进一步明确了公务员监督的内容和形式,有效防止了公务员滥用职权、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