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首用非法侵入住宅罪名量刑
解除关系后仍强占养母住房无业女子被判刑———
本报讯 北京无业人员姜萍在与养母解除收养关系后仍然强占养母的房屋,甚至在养母去世并将房子赠予他人后仍然拒不搬出。
现年45岁的姜萍与刘老太原是养母女关系。2002年间,刘老太以姜萍未尽到赡养义务、双方关系恶化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养母女关系。
在得知养母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后,姜萍于2002年8月5日与丈夫离婚,并以经济困难、无住房为由,强占刘老太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的住宅。法院于2002年8月28日判决解除刘老太与姜萍的养母女关系后,刘老太多次要求姜萍搬出增光路的住宅,但姜萍一直拒绝搬出。刘老太于是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姜萍腾房。2003年1月9日,法院判决姜萍将其强占的房屋腾空交予刘老太,但姜萍仍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无奈之下,刘老太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法院强制姜萍腾房。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姜萍将房屋予以腾退,并对其处以15日拘留。之后,刘老太和其妹妹一直在此居住。
2003年8月30日,刘老太立下遗嘱,将其增光路的住房交由妹妹继承。2004年10月,刘老太去世。2005年10月,姜萍在明知刘老太的妹妹是该房产的合法继承人,且已将房屋买下的情况下,带着几个人来到增光路的住宅,强行断掉水电,砸了客厅的玻璃,再次强行占住,并长期居住拒不退出。刘老太的妹妹多次向派出所等反映,但姜萍拒不搬走。刘老太的妹妹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2006年8月14日将姜萍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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