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记者从中国保监会辽宁监管局获悉,《辽宁省能繁母猪保险实施方案》正式下发。以保障灾后恢复生产为出发点,农户为每头母猪支付12元保费,就可获得1000元的保费。
财政负担80% 农户支付20 %据了解,本次能繁母猪险由人保财险辽宁分公司、中华联合辽宁分公司以共保方式进行统一运作。
政府财政部门对参加能繁母猪保险的农户给予保费补贴。能繁母猪保险实行低保额的初始成本保险,按照每头母猪保险金额1000元,保费60元的标准进行承保。省及有关市财政部门将安排专项资金,对从事生猪生产并参加能繁母猪保险的养殖户(场)给予保费补贴,其中,省、市财政负担80%,农户负担20%。也就是说,省、市财政将负担48元,农户只需要为每头参保的母猪支付12元,就可以获得1000元的保费。
沈阳预计明年初试运行 从今年8月开始,选择锦州、辽阳、铁岭和朝阳为能繁母猪保险试点城市,已经开始试运行,此次试点时间为8月到12月。第二阶段覆盖辽宁省年出栏60万头以上的养猪大县,时间为2008年1月—4月。第三阶段从2008年5月开始,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沈阳市预计于明年年初开始试运行。
洪灾等灾害及猪瘟病均保 据介绍,能繁母猪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存栏量在30头以上,达到以上标准的农户可以直接参保。未达到此规模的,农户可以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或以村、乡为单位,以统保方式参加保险。
能繁母猪保险以火灾、爆炸、雷电、暴雨、暴雪、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龙卷风、冰雹、台风、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猪瘟、猪肺炎、猪丹毒、蓝耳病、流行性腹泻、猪链球菌、口蹄疫及其免疫副反应等导致的保险母猪死亡为承保责任,涵盖了母猪饲养过程中面临的主要病害。
本报记者 封葑(沈阳日报)
(责任编辑:黄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