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二、三级)(试行)》今起第二轮公示 对二级物业规定 接报修一小时内到现场
具体标准可登录北京建设网查询 公示日期截止到11月9日征集意见后施行
本报讯 (记者陈斯)二级物业公司接到业主报修电话后,除了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需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外,其他报修可在1小时内到达。
北京市建委曾于今年上半年制定了《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二、三级)》,并向市民征集意见。其中,一级标准已在西城、石景山、房山三个区进行试点。
市建委在综合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根据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及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对二、三级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再次向市民征集意见。
记者发现,修改后的规范在物业对业主报修后的回复时间有了更加细化、严格的规定。
此前公示的规范中,要求二级公司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20分钟内、其他报修30分钟内到达现场;对回复业主则较为笼统“达到100%回访、回复”;要求三级物业公司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15分钟内、其他报修30分钟内到达现场;建立报修、投诉台账,报修服务48小时内、100%回访,投诉4个工作日内、100%回复。
第二次公示的规范则要求,二级物业公司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20分钟内、其他报修1小时内到达现场,由专业机构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建立报修、投诉台账,报修服务48小时内回访,投诉5个工作日内回复。
此外,第二次公示中要求,三级物业公司对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15分钟内、其他报修40分钟内到达现场,由专业机构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建立报修、投诉台账,报修服务24小时内回访,投诉3个工作日内回复。
具体规范标准,市民可登录北京建设网(https://www.bjjs.gov.cn)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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