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0月29日电(记者高山)今年秋天起,山西省将加大财政投入,扩大普通本科高校、高职和中职院校困难学生受助比例,提高资助标准,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日前,山西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方案》。
目前,山西省本专科和中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有42万人。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将覆盖全省所有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完善奖学金、助学金制度,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建立健全多渠道筹资助学等方面。主要内容有四方面:
一是中央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制度,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年40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8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
二是新增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资助面占全省高校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会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等专业的学生倾斜。
三是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的国家助学金制度,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2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职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中职资助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年1000元增加到每生每年1500元(政府资助两年,第三年通过学生顶岗实习获得报酬)。
四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多渠道筹资助学政策。今后,会适当延长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对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一线工作且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这一资助体系同样适用于民办学校,但学校必须达到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