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超市:何去何从?
■ 本报记者 曾 鸣
王振耀(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看看GOODWILL是怎么运作的
在9月份的调查结束以后,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给调研小组的指示是,继续调研。
新的调研将集中在三个方面:有关慈善超市的所有文献资料以及大事记、对具体案例的调查,以及全国对于慈善超市的宏观数字资料汇总。
“可以花些钱,调阅美国和国际上的资料,看看Goodwill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具体怎么运作的。”王振耀透露,关于慈善超市,接下来的工作是要建立标准。目前全国的数千家慈善超市,连统一的LOGO都没有。
关于这次调研,王司长认为查出来一些毛病,这很好。“为什么要调查,就是要检查这毛病出在哪儿?”
但是接下来王振耀希望能够找出一些优秀的典型,加以推广。至于优秀的标准,王振耀表示光有经济效益还不够,要注重社会效益,社会效益不是光指宣传效果怎么样,还要算算穷人得到了多少。
潘小娟(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定位是关键
“慈善超市如果是救济模式,那么政府一定要投入;如果仅仅是慈善行为,那么这就不是政府的义务。”潘小娟认为,现在慈善超市的运作中政府色彩太重,影响到了社会参与捐助的积极性。
关于慈善超市的具体作用,潘小娟带领的调查小组在报告中指出,慈善超市存在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慈善超市作为一种社会救助的形式,它存在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当中,是国家低保制度之外的辅助手段。当前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没有完全健全,许多低保户和处于低保之外的贫困人员仍然需要政府和社会的资助,在这种情况下,慈善超市承担了一个补充救助的功能,它是政府低保制度的补充。
其次,慈善超市为社会捐赠和物资发放提供了一个平台。再次,慈善超市以物品而非资金的形式救助扶助对象,有利于保证有限的救助资金被使用在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方面,能有效防止救助资金被个别困难户挪作他用。
最后,慈善超市的存在有利于调动社会的捐赠意识、培育社会慈善文化,能够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
蔡苕升(上海市民政局救灾处处长):政府应该管准入、制定规则。
蔡苕升明确表示:“不主张政府办慈善超市,尤其不主张民政部门办慈善超市!”
“首先,我们讲政企要分离,政府怎么能去办超市呢?这是滑天下之大稽的事情!哪怕是街道办事处办超市,也是不对的。但是政府可以去推动,可以拿出一些资源,如果一个组织很有热情来办,缺一些资源,我们拿出来给他,那是可以的。”
关于慈善超市,蔡苕升认为政府该管的是准入和规则。“政府不要管得太细,只要把握住方向就可以了,超市怎么办,办成什么样的超市,多少规模为好?啊!累不累啊?那不是我们要研究的问题。超市只是一种手段,一种载体,理想的情况是,把社会的力量动员起来,去做慈善,如果政府去做,那个叫不务正业,一些街道出于一时热情可能会大办慈善超市,但是时间长了,他也要理性思考,背着这个包袱公平吗?为什么不支持别的,为什么支持你自己办的超市。政府不应该深深卷入其中。”
对于许多变成衣被超市的慈善超市,蔡苕升不看好。“如果慈善超市变成一种物资的发放中心的话,我个人认为市场不会很大。他要么就是变现,要么就是拿了钱购买日常用品去发给老百姓。如果领衣服,领鞋子,这样会有市场?我觉得很难断言。一般捐赠的衣服,肯定是捐不出去的。咱们说白了,这是很正常的。以前上海的衣服送到云南去,不管什么衣服,云南都要,因为那个时候他要遮体,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就是讲究质量和体面的时候了,也就是尊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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