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从省环保局传来喜讯:11个重点城市的二级以上天数到今天已累计达到2816天,同比增长17.14%,比去年全年增长4.03%,实现了年初制定的2816天的工作目标。
至此,我省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增长4%的任务提前两个月零3天胜利完成。同时,继吕梁市、忻州市、临汾市在9月份提前完成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增长任务后,运城市也在10月13日提前完成了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增长任务。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11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增长4%”作为为全省人民办好的十二件实事之一,制定《山西省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实绩考核暂行办法》,《关于对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成效显著的重点城市给予奖励的意见》,将环境质量的改善直接与领导干部的奖惩和地区的考核挂钩,强化政府环境保护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全力推动创建和谐社会,促进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为保证实事任务的如期完成,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全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强化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着力改善环境质量。省、市环保部门进一步强化各项执法措施,实施强力攻坚,严格执法,组织开展“六五”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和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实施环境污染末位淘汰,关停、取缔、淘汰污染严重的设施,压缩高耗能、高污染产业;深化部门联动,向环境违法企业下达“三停”通知,对污染重灾区实行区域限批;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开展声势浩大的治理行动,大力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狠抓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设施建设;不断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精心组织开展冬季采暖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和确保煤博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专项行动,控制扬尘污染,整治燃煤锅炉,治理机动车尾气,从而保证了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贾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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