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燃烧》作者胜诉抄袭官司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著名军旅作家石钟山被诉抄袭天津作家龙一(笔名)的小说《潜伏》一案于近日宣判。丰台法院一审认定龙一的起诉理由不足,予以驳回。
石钟山的小说曾被改编为《激情燃烧的岁月》、《军歌嘹亮》、《幸福像花儿一样》等电视剧。他的新小说《地上,地下》于今年1月发行销售。
龙一诉称,他于2005年12月创作完成小说《潜伏》,并在2006年第7期《人民文学》上公开发表。今年1月,石钟山的《地上,地下》出版,经对比,龙一觉得《地上,地下》无论是在故事背景、人物设置及描写、故事结构及情节均与他的《潜伏》存在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抄袭了《潜伏》中具有独创性的内容,侵犯了他的著作权。此外,作家出版社和新华书店丰台分店出版销售了《地上,地下》,也应承担责任。龙一起诉要求他们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他各项损失共计23万元。
开庭时,石钟山的代理人表示,石钟山的《地上,地下》与龙一的《潜伏》毫无关系,没有侵权行为,请求法院驳回。另两被告也认为龙一的起诉没有道理。
法院认为,龙一与石钟山虽然都以“假扮夫妻开展敌特工作”作为其小说创作题材,但两者发生的地点不同,一个为天津,一个为东北。且两部小说所塑造的人物性格差别很大,小说中的情节均是日常生活中的场景和矛盾,本身并无独创之处。
据此,法院认为,《潜伏》和《地上,地下》是由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作品的表达是独立完成并且有创作性,作者各自享有独立的著作权。因此龙一的诉讼请求理由不足,法院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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