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疆10月31日电(记者吕立峰)10月30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会议提出,如果一个检察院一年内没有查办渎职侵权案件,检察长要直接到上级院说明情况,对确属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要追究检察院“一把手”责任。
近年来,新疆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渎职侵权案件430多件500多人,通过查办阿图什市政协原党组书记王治坤滥用职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案、阜康市原副市长刘小龙等人玩忽职守造成神龙煤矿爆炸案、哈密银行监管分局不履行职责造成农村信用社资金被挪用侵占1.43亿元案等,产生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