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10月31日电记者今日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对一较为典型的恶意转移财产故意逃避债务、导致法院判决无法执行的被执行人司法拘留以督促其履行债务。据了解,若其行为涉嫌犯罪,下一步法院还会将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是成都中院为落实两高一部相关通知精神,组织开展“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行为”专项执行活动后的首起案例。
今年5月,金牛法院审结原告王某与被执行人欧阳仕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欧阳仕周赔偿王某因装修造成的损失及违约金共计423378元。宣判后,欧阳仕周不服提起上诉。9月3日,被成都中院终审驳回。10月9日当事人王某向金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同时向法院提供线索称,欧阳仕周系成都鑫线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持有公司大部分股份,且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但当法院执行员前往成都市工商局准备查封欧阳仕周的股份时,通过查询档案发现,欧阳仕周早在9月22日已将其持有的成都鑫线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0.2%的股份以现金方式转让给其一远亲阳德春201万元,转让给另一人何某50万元,并已退出了公司。由于欧阳仕周的转让行为发生在其已接到法院的终审判决后,其行为可能导致法院判决无法执行,这不但会严重损害当事人王某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司法权威的严重蔑视。
因此,法院依法先行对欧阳仕周司法拘留,并对相关情况进行查实,若欧阳仕周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将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成都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落实两高一部相关通知精神,成都法院的这次专项执行活动为期三个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是要集中清理、全面排查不主动履行判决裁定、拒不执行、暴力抗拒执行案件,并在全市动员会上曝光首批不主动履行、拒执、暴力抗执的“老赖”名单。
第二阶段对清理出的典型案件经成都中院审查后分批次集中曝光,对“老赖”的声誉造成影响的同时,法院将进一步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以促使其履行债务,若其情节、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法院将争取检察、公安机关的配合,对其严惩。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也将组织专门的合议庭,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此类案件,及时审判,从快打击。
在第三阶段,全市法、检、公机关将就如何及时有效打击拒执、暴力抗执等进行沟通协调,以建立打击此类行为的快速通道,并出台具体的办法来构建及时打击此类行为的执行联动和执行威慑长效机制,充分展现法院执行的威慑力,以切实解决相关执行难题,较好地树立司法权威。
王鑫 岳浩 马利民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维护法律权威,有效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过程中,一些地方单位、企业和个人拒不执行或以暴力手段抗拒执行的情况,通知规定,下列五种情形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