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鸣1985年3月参加检察工作,2002年12月担任陕西省澄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07年5月任渭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在任澄城县检察院检察长期间,他提出了“巩固成果、持续发展、高点定位、再创佳绩”的工作思路,并在全省率先推出了“规范化建设全员能绩动态管理量化考核”机制;积极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全院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由原来的49.5%上升到89.7%。
他推行业务工作流程化管理,推进办公办案自动化,率先在全市建成了大型电子显示屏、检务公开触摸屏、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监控系统和计算机局域网,澄城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院机关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
截至2006年底,该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2件66人,其中大案12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7人,提起公诉42件42人,作有罪判决40人。在他的带领下,澄城县检察院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
2006年2月,雷鸣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2007年4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