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11月8日电(记者谷萍通讯员成树)经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四川省交通厅原外事外经处副处长赖北近日被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至2000年期间,赖北与办理出国考察业务的两家公司的任某、朱某相勾结,在实际费用的基础上增加一定费用作为两公司的报价,然后通知单位财务室按加价后的金额付款,价差由公司取现后交给赖北。
4年间,两家公司共交给赖北46.6万余元,赖北将其全部据为己有。2000年8月,赖北称要补其他出国考察团的团款,找到任某借用其公司的账户转款提现9万多元,并将该款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