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路客运收燃油附加费 西安至汉中票价增3元
按里程以百公里为单位每票加收1元;农村道路客运和跨省公路旅客班线票价不变
本报讯 (记者 段晓宁 高建平) 从今日零时起,我省公路客运统一收取燃油附加费,按运营里程以100公里为单位(不足100公里按100公里计算)每票收取1元,依此类推。
客运燃油附加费规定;跨省公路旅客班线票价仍执行现行价格。
燃油附加费将与油价联动
今年以来,受国际油价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从11月1日零时起,国家发改委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汽油、柴油和航空油价格每吨各提高500元。为做好运价疏导工作,维护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我省公路客运市场正常秩序,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在11月7日下发紧急通知,决定从11月10日零时起全省公路客运统一收取燃油附加费。
为了稳定全省公路客运市场,结合我省公路客运实际,去年,陕西省物价局曾发布文件,决定出台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政策。建立燃油附加费与成品油价格调整联动机制,以2006年3月25日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为基础,油价每吨上涨500元为一个价区,按营运里程100公里(不足100公里按100公里计算)每票收取燃油附加费0.50元,依此类推。
省物价局文件表示,此次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按运营里程以100公里为单位(不足100公里按100公里计算,超过100公里不足200公里按200公里计收)每票收取1.00元,依此类推。
西安至汉中票价加收3元
据悉,基础油价是指2006年3月26日之前的燃油价格,2006年3月26日,汽油出厂价格每吨上调300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上调200元、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上调300元;2006年5月24日,汽、柴、航空煤油每吨上调500元;2007年1月14日,汽油出厂价格每吨下调220元、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下调90元;2007年11月1日,汽、柴、航空煤油每吨上调500元。
根据油价上调情况,2007年11月1日相对于2006年3月25日的油价,已经上涨了两个价区,故燃油附加费要收取每百公里1元。
按照省物价局发布的标准,以西安至渭南为例,里程为62公里,乘客在买票的时候就需要加收1元的燃油附加费。同样,西安至汉中高速公路营运里程为255公里,按照100公里为单位每票收取1.00元,那么每名乘客每张票将加收3元的燃油附加费。
严禁运输企业借机乱涨价
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实行票外加价。采用微机出票的客运站应分项打印出票;使用定额票据的客运站应在票据上加盖燃油附加费字样的专用章。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通知规定,农村道路客运由财政给予补助,不执行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规定。跨省公路旅客班线票价仍执行现行价格,对成品油调价后的正常增支因素,由省物价局、省交通厅按照对等原则另行审批下达。
省物价局要求,各地物价、交通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燃油附加费出台的各项工作,严禁运输企业借机搭车乱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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