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受青睐的In-house律师
本报记者 焦红艳
“成为"In-house"律师,这是我的目标,最好是一家大型的外企。”李小姐是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助理律师。刚刚毕业一年的她就对自己的将来有了打算:在律师事务所用五到十年的时间积累经验,然后跳到企业去,成为企业的内部律师或者说企业内部的法务工作者。
“因为他们活得很"滋(滋润,北京方言)"。外表光鲜,收入也不低,最重要的工作没有律师事务所那么累!”李小姐向记者陈列了要成为一个In-house律师的理由。
其实李小姐在政法大学读书的时候,一直想着将来怎么成为一个知名的大律师。但是来律所工作的一年多的时间,她发现能成为知名律师甚至是大律所合伙人的,只有一小部分律师,而且往往要付出超人的努力。一年助理的工作就常常让她觉得累得透不过气来,连续的加班让她怀疑自己有没有成为一个知名大律师的好体力。
“In-house”在中国 “In-house”一词在《韦氏大词典》(Webster"sDictionary)中是这样解释的:“usinganorganization"sownstaffratherthansomeonefromoutside”。通俗点说,In-house就是“用自己人”。与In-house律师对应的就是在律师事务所里面的执业律师。一般来讲,In-house律师包括公司法律顾问、政府律师、非营利机构的法律顾问。
在中国,“In-house”还属于比较新鲜的词汇。一提起律师,老百姓首先会想到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律师。在很多西方国家,“In-house”律师一般有和专业律师一样的职业资格,专业水准很高。由于中国律师业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律师的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也比较低,所以“In-house”律师的人数显得更少。
11月8日,2007年北京“In-house”法律论坛如期举行,论坛旨在面向大型跨国公司法律顾问围绕最新热门法律议题展开讨论。论坛的举办方国际知名法律评论杂志《亚洲法律事务》(ALB)的市场与销售总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公司到国外投资的越来越多,中国公司与欧美国家的生意往来也越来越多,中国企业需要面对很多陌生的法律条文以及如何遵守国外法律的问题,在法律事务上,中国企业需要越来越成熟,所以
legalcounsel(企业法律总监,西方国家对"In-house"律师的称呼)的工作也就越来重要。一般情况下,律师事务所很清楚legalcounsel的工作范围,他们很愿意与legalcounsel沟通,legalcounsel在联系专业律师与生意人之间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帮助企业解决很多法律难题。”
企业内部人 刘先生是国内一家大型信息产业集团的“In-house”律师。在成为“In-house”之前,他曾作过4年的专职律师。猎头的一个电话,让刘先生暂时结束了专职律师生涯。“刚开始有很大成分是出于好奇,我很想了解作为律师的另外一种工作方式。”
一年以后,面对记者的提问,刘先生说:“来到这里之后,我还没有一次想到过离开。成为企业的一员让我有了一种在律师事务所从来没有过的归属感。律所的工作往往是单打独斗,我们只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可是在企业不同,我需要和各个相关部门的同事进行沟通,与他们一起面对问题、解决问题,我只是企业流程上的一个环节。在这样的工作中,积累的不仅仅是法律业务上的经验,更重要的是综合素质得以锻炼。”
刘先生所在的企业,有非常完备的薪酬和福利体系,也注重对员工的培养,这些也都成为吸引刘先生的重要原因。“我很想和企业一起发展,尤其是这样一家我们中国人自己的企业。”
“即使有一天我重新回到律师事务所工作,我能更好地为客户着想,这段经历让我知道企业最需要什么。”
他的这种观点得到了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邓永泉律师的认同。
与刘先生不同,邓律师的第一份法律工作就是“In-house”,任职企业法务总监。
“后来即使成为职业律师,我还是依赖于"In-house"的工作经验。是不是在企业工作过,对企业的内部决策流程和需求是不是有过切身的了解,这对一位职业律师也很重要,当面对一份合同的时候,感觉是不一样的。”
邓律师认为,“In-house”律师与专业律师是互相影响、又彼此需要。“法律依附于商务。对商务的了解让我更好地与客户沟通。一般情况下,"In-house"律师的工作主要集中企业内部的非诉业务,碰到诉讼、仲裁业务还是要交给专业的律师。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与"In-house"沟通往往比律师直接与企业沟通的效果好很多。”
一年之后,邓律师意识到在企业,诉讼方面锻炼的机会太少,于是投身专职律师事务所。邓律师认为,从个人发展来看,由“lawyer”到“legalcounsel”是比较容易的,企业都愿意接受有经验的人。但是从“legalcounsel”到“lawyer”却有可能是条不归路。“如果一边是做了几年"In-house",一边是有几年诉讼和非诉经验的专业律师,律师事务所还是愿意选择后者,因为后者更容易很快的适应工作。
“In-house”冲击波 “随着"In-house"在中国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法律专业人士加盟企业,这对律师事务所来说,非诉业务面临着竞争。”邓律师说。
面对“In-house”的竞争,邓律师认为律师事务所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应对。
首先,提高律师事务所非诉讼业务的水平。
其次,开拓新型业务。“法律业务滞后于商业,对一些新领域往往是"In-house"更能先一步了解。所以律所更应该运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开拓新领域。”
再次,更加关注传统业务。“非诉讼业务中的"尽职调查"以及诉讼、仲裁都是"In-house"需要依靠律师的方面,而这些律师事务所的传统业务应该成为律所发展关注的重点。”
另外,邓律师说:“诉讼经验对于律师来说非常重要,有些律师,年纪轻轻的就放弃诉讼专务非诉,在我看来并不合适。我的团队中的非诉律师,也会不时的做一些诉讼业务。诉讼和非诉是互为基础的,现在行业中有"非诉至上"的观念,律师业很发达的欧美国家却没有这样的"非诉至上"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