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业平均工资拟实行限高封顶
我国将建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现“劳有所得”
几部门回应民众期盼
新华社专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前,劳动保障部门正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努力使全体人民“劳有所得”、“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任务,加大了对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调节力度,正在研究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目前,各地都建立了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并根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增长状况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劳动保障部明确要求,近两年内只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一次调整的地区,以及近年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明显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和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相当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比例明显偏低的地区,今年底前原则上都要对最低工资标准再次进行调整。
当前确实存在一部分企业,经营管理者自己的收入增长比较快,但是其他普通职工工资增长比较慢。对此,劳动工资司有关负责人说,在考核经营业绩决定经营者收入的时候,应将普通职工工资收入作为经营者经营业绩的组成部分,一并加强考核。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完善这个政策。
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垄断行业工资过高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探索对垄断行业平均工资实行限高封顶的办法。在新的调控政策出台前,继续执行对工资水平达到两倍于社会平均工资以上的国有企业,从严审批工资效益挂钩方案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