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管道天然气试行价格正式出台 居民用户销售价为3.45元每立方米
试行价格期限不超过一年,已使用的用户按价差“多退少补”
时报讯 (见习记者 赵安然 记者 何雪峰 孙雯 实习生 张志超 通讯员 蓝岚)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管道天然气试行价格终于正式出台,居民用户销售价为3.45元/立方米。
比瓶装气更便宜
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邱亿通介绍,按同等热值折算后,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试行销售价格比现行油制管道气价格低了0.24元/立方米,降幅为6.50%;而商业用户价格则下降23.60%。
和瓶装液化气相比,天然气的价格也相对较为实惠。昨日振戎燃气公司14.5公斤瓶装气报价为118元/瓶(不含送气费),按同等热量折算后,瓶装气价格为7.21元/立方米,比居民用天然气价格高出3.76元/立方米。
按照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不同燃气经营主体的居民生活用户原则上实行同城同质同价,因此广州市番禺煤气公司、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等企业销售居民用气时,应统一执行3.45元/立方米的标准;工业及公福用户、商业用户由所在地区物价局审批确定价格。
困难家庭有优惠
邱亿通表示,广州市将对低保家庭等实行用气优惠。按照规定,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老红军、革命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按家庭用气量每户每月17立方米以内给予气价优惠40%,即按2.07元/立方米计收。超过部分按我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试行销售价格3.45/元·立方米计收。
优惠对象可凭相关证件、证明,到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办理气价优惠手续。优惠措施仅对优惠对象一个住所内使用的管道天然气适用,每个优惠对象的证件、证明只能办理一次气价优惠手续。
试行价一年内或调整
据悉,该试行价格期限不超过一年,一年内将按法定程序另行制定销售价格。邱亿通表示,届时将根据试行情况,重新定价并进行听证。至于新的定价是否会比试行价格贵,邱亿通表示,有这个可能性。而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燃气处处长童子龙则表示,2010年年底前,广州将完成90多万油制管道气用户的天然气置换工作。
市民两问
已使用天然气差价如何补?
据悉,广州市管道天然气试行销售价格从11月1日起按抄表气量执行,此前已使用管道天然气的用户将按价差“多退少补”。
据了解,广州市居民从去年8月30日起,分区域按计划逐步置换使用天然气,由于当时物价部门尚未制定门站价格,各经营企业自行制定了不同标准的预收价格,居民用户按2.5元/立方米收取。市物价局公布试行销售价格后,由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各类用户按预收价与省物价局批复价的价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处理。但广州市煤气公司副总经理黄崇智表示,由于“多退少补”存在实际操作问题,煤气经营企业要根据差额和居民的承受能力,制定补价方案。
广州天然气价为何贵过北京上海?
此前,有市民质疑广州的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比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都贵,是否不合理。昨日,邱亿通对此作出解释,由于北京、上海用的是国产天然气,价格较低廉,广州用的是澳洲进口天然气,价格较高,同时广州用的天然气热值比国产天然气要高。另外,北京、上海等地的政府用气补贴相对较多,销售价格就可以降低。
市民意见
“没感觉到更实惠”
住在海珠区保利花园的赖姨告诉记者,保利花园大概是4月份置换了天然气。赖姨说:“都说天然气很抵的啊,可我都没感觉,用了(天然气)之后,两个月只用少了一两立方气。”住在海珠区新港西路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家是8月份换成天然气的,以前每两个月抄表一次,每个月大概是32立方左右,最近一个月抄表是30立方,比过去稍微少了一点而已,没有感觉太实惠。
“要补差价不合理”
记者乘坐出租车时,司机师傅告诉记者,换了天然气之后,平时10分钟就烧开了水,但现在要用15~18分钟才烧开。他抱怨说,“煤气换成天然气,也没有人问问我们老百姓到底愿不愿意换,换了天然气之后,还要换这个换那个的,灶要换,热水器也要换,很麻烦。”
而一些市民认为,如果从改用天然气那天开始补差价,有点“打死狗讲价”的味道,因为最开始煤气公司并没有告诉用户天然气估计是多少钱1立方,如果知道了价格,用户可以选择少用或者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