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符樱实习生史琴)液态奶标识新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业界争论3年多的牛奶“禁鲜令”自动失效。
2004年5月,我国出台《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规定:只有未经加工、加热处理的食品才能称“鲜”,被业内称为“禁鲜令”。
按该定义,目前超市里所卖牛奶,均不能称为“鲜奶”。
因遭奶业界强烈反对,禁鲜令三次延期,今年1月1日才正式实施。如今新规出台,意味着禁鲜令已对巴氏奶失效。
市奶办主任谈宇晴介绍,有些企业在奶源不足时,大量进口奶粉,加工成复原乳,冒充鲜奶销售。禁鲜令意在规范奶业市场,但有搞一刀切之嫌,所有液态奶都因此不能叫鲜奶,而不管其原料是鲜奶还是奶粉,也忽略其加工方式的不同,客观上压制了营养价值相对较高的巴氏奶的优势。
谈宇晴认为,新规明确了鲜牛奶、纯牛奶、复原乳的区别,有利于规范奶业市场,帮助消费者明白消费。武汉光明、武汉惠尔康扬子江等本地奶品生产企业,表示会“按新规办事”。
小知识:在超市选购时最简易的区分方法是:巴氏奶须冷藏保存,保质期较短;高温灭菌奶无需冷藏,保质期较长。
(责任编辑:黄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