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翔)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农民工吴斯波在做防洪工程时受伤,一年多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未果。今年7月底,吴斯波求助于萍乡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在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团的无偿帮助下,不久前,业主单位一次性将赔付的5.5万元现金交给了吴斯波。
此案例是萍乡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团成立后,所援助的几十例案例中的一例。
萍乡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团成立于今年6月,由该市总工会发起,63位社会各界人士志愿参加,其中有21位是专业律师,该志愿团隶属于萍乡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萍乡市政协副主席、市总工会主席卢绍增说:“志愿团的组建就是要使职工群众不论经济条件好差、社会地位高低,都能平等地获得法律援助。”
萍乡市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团的工作职责是,义务解答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免费调解涉及职工权益的劳动争议;无偿代理困难职工的劳动仲裁及诉讼。凡该市职工(含农民工)因企业除名、辞退所引发的劳动争议;因执行国家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而引发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引发的争议;主张见义勇为行为而产生的民事权益等都可以提出代理或诉讼申请。萍乡市总党组成员、志愿团团长伍道荣说:“志愿团接受萍乡市总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工作检查,并对志愿者进行年度考核,如有不服从工作安排,利用志愿者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以各种名义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的,市总工会法律民管部将对其劝退。”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0月底,萍乡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216件,涉及1126人次,共审查法律援助申请113件,已对符合援助条件的62件进行了法律援助,为援助对象挽回经济损失近70万元。志愿团还积极参与对全市企业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的大检查,补签劳动合同近万份,集体合同120份,清欠工资近80万元,参与多家企业改制工作,代理因改制而引发的劳动仲裁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