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自今年朝阳区开展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共调解1421件纠纷,调解成功679件。其中主要涉及拖欠物业管理费、拖欠供暖费、拒绝缴纳电费和房租等四类主要问题。
在调解物业管理纠纷的过程中,朝阳区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组织网络的作用,摸清纠纷成因,对症下药,利用人熟、情况熟的有利条件,摸清业主基本情况,并根据物业管理纠纷产生的原因,分批、分组调解。
麦子店街道调委会在调解物业管理纠纷的过程中,认真分析欠费成因,开展分期、分组调解,对因物业收费不同、服务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而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纠纷进行先期调解,由物业公司解释收费差异的原因,对安全隐患和一些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做出改进承诺,并与业主签订协议书。而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拆迁政策问题造成拖欠房租、物业费,调委会则请来区房管局小区办协助解释。分期、分组调解避免了不同纠纷的聚合,取得了良好效果。搭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沟通、对话平台,赋予业主话语权。据了解,很大一部分的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做法只是手段,目的是要求物业公司与业主对话,听取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因此,调委会将双方约到一起,搭建起沟通平台,让业主全面阐述对物业公司管理和服务的意见,提出建议,同时物业公司也提出自己的困难和问题,双方进行沟通,促成双方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达成协议。酒仙桥街道调委会,针对拖欠电费纠纷,召开协调会,调委会、物业公司、居民代表参加,让物业公司听取居民对更换电表、电费价格等方面意见,同时物业公司也对更换电表的做法进行解释,使双方最大限度地进行沟通,从而取得居民的理解,同意缴纳拖欠的电费。调委会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有些业主存在从众心理,认为别人不交费我也不交费,拖一天是一天。针对这种情况,调委会积极宣传调解成功的案例,促成一部分持观望态度的业主主动缴纳了物业费。
朝阳区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不仅依情,更要依法,麦子店、潘家园等街道调委会请律师介入,由律师对物业公司管理、服务问题提出法律建议,在调解中为业主宣传法律知识。律师的专业水准得到业主和物业公司的信服,提高了调解成功率。 (刘忠)RJ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