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崇华自2003年至2007年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54件。今年年初,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首次在全区开展地方性法规立法效果评估。通过专题调研、召开各界群众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目前已经先后对29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立法效果评估。
来自社会各界的评估意见认为,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立法理念突出以人为本,更加重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维护和保障了公民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立法立足宁夏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创制性立法取得了新进展。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地方性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个别规定缺乏可操作性;有些条例实际效果不明显;有些禁止性行为缺乏相应的处罚规定,个别违法行为规定的处罚力度不够等。法规行政主体部门执法环节缺乏协调沟通,无法形成合力,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相互推诿而造成的“管理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