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莉莉王秀清记者张立平)近日从东丽区司法局获悉,该区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努力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自2004年以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320件,调解成功14862件,调解成功率达97%。
近年来,民间纠纷的性质、规模、形式与当前经济发展相关,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人员众多、调解难度大、易激化。调解纠纷的范围也从婚姻、家庭、邻里等过去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扩展到主动介入村务管理、征地、宅基地换房、拆迁、还迁、实施民心工程等方面。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该区首先健全完善镇街乡、村居、村居民小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同时,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行区、镇街乡、村(居)三级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组织收看法制节目、旁听案件审理等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强化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调解员法律、法规、政策水平和调解能力。今年5月份,该区制定了《东丽区关于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对调解登记、调解协议签订、履行、跟踪回访等具体环节提出要求。在此基础上,他们将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前移,建立和谐社会协调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