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东莞市财政局获悉,由省财政厅下达的2007年第二批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805.9万元,该笔资金于11月7日下达东莞市。其中,城市公交车用油补贴204.5万元,出租车用油补贴88.4万元,个人补贴资金将在补贴名单登记造册,张榜公示7天后一次性发放,补贴时间为2007年11月―12月两个月。
渔业用油补贴最多 据介绍,今年10月31日,由于国家公布成品油价格调整方案,再次调高了成品油价格,故省财政厅下达东莞市2007年第二批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805.9万元,该笔资金于11月7日下达东莞市。
根据省财政厅的文件规定,此次东莞市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包括:渔业用油补贴377万元,林业用油补贴4万元,城市公交车用油补贴204.5万元,出租车用油补贴88.4万元,农村道路客运用油补贴125.7万元,水路客运用油补贴6.3万元。补贴时间为2007年11月―12月两个月。
补贴方案正在制定 据介绍,目前各相关行业职能部门正在制定具体的补贴方案,详细的补贴标准会在具体的补贴方案中明确规定,但补贴方案须由各相关行业职能部门会同东莞市财政局上报东莞市政府审定批准后才能执行。各行业补贴标准的核定依据为:渔业柴油补贴按渔船用油量核定补贴标准;城市公交按城巴及镇内公汽车辆数确定补贴标准;农村道路客运按市内跨镇班车车辆数确定补贴标准;水路客运船舶按总客位数确定补贴标准;出租车按省核定东莞市出租车总数确定补贴标准;林业用油按东莞市各林场用油量确定补贴标准。
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正根据东莞市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的补贴方案,力争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个补贴对象手中。
一次性发放个人补贴 东莞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各相关行业职能部门会对补贴对象进行核实,确定补贴名单并登记造册,然后将补贴名单在补贴对象所属的单位(公司)张榜公示7天,接受群众的监督。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将会及时按照补贴方案把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到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手中。
拨付到个人的补贴资金主要涉及渔业柴油补贴及出租车用油补贴,其中渔业柴油补贴由市财政局拨付到各镇(街)财政分局,有关渔村(社区)居委协助船主到指定银行办理账户,并将开立的账户统一交给镇街渔业办(农办),再由渔业办(农办)会同财政分局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渔民账户;出租车补贴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出租车经营公司,再由出租车经营公司按每辆车的补贴标准发放给车主个人,各车主收到补贴资金须其本人签名确认。
其余不涉及拨付到个人的补贴资金将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给有关受补贴单位,其中城巴、镇内公汽、水路客运船舶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划拨到有关受补贴公司的银行账户中;渡船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拨付到各镇街财政分局,由镇街财政分局拨付给村委会等有关单位;林业用油补贴由市财政局直接划拨到各林场。(记者罗禹雨见习记者 蒋乐进)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