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暂停经适房上市交易
大部分中介不再碰经适房
本报记者 洪克非
湖南省长沙市叫停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后14天,记者暗访部分房产中介时发现,在政府严管下,大部分中介机构已经停止经济适用房买卖业务,只有个别中介机构表示,只要给钱,他们可以搞到经济适用房指标。
2007年10月的最后一天,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紧急发布了《关于暂停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通知》、《关于严禁经济适用住房违规上市牟利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两份文件,规定自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2月1日,暂停该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手续办理。通知指出,再行恢复正常办理相关房产交易,有待于上市交易政策规范明确后才可。
长沙市的这一政策是为落实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文件要求下发的,同时也拟对长沙全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规定进行细化调整。据悉,因国家相关文件中提出了“回购”、“有限产权”等对经济适用房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长沙许多人担心政策变化,开始突击买房。
11月15日,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郑兆明在接受采访时指出,社会上少数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户及部分中介机构利用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违规营利,收取高额代办费和转让费,严重违反《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也是这两个文件出台的原因之一。
根据房产局2007年8月底普查统计,长沙现有低收入家庭27804户,其中无房户6163户,住房困难户4109户。
在《紧急通知》下发14天后,记者分别到长沙市区一些中介机构以购买新房或者经济适用房为名进行探访。
位于长沙市二马路附近的一家中介机构热情地接待了“买房”的记者。一位姓陈的经纪人表示,自今年6月开始,长沙市很多中介机构就没有从事经济适用房的业务了。一个原因是所有经济适用房都由政府监控和交易,中介开始插不上手了。
另外一个因素是,房产中介对经济适用房业务的心态既爱又恨。“可以说从事经济适用房业务把房产中介的名声搞臭了。”他介绍说,经济适用房以前的相关政策较为宽松,对购买人的年龄、迁入长沙时间等条件没有当下这么紧,而且开发商往往手上有一定指标可以勾兑。加上商品房房价涨得快,与同一地段的经济适用房相比,会有8万至10万元、甚至更高的差价。因此,生意十分兴旺。
“但这个业务很脏手,送起红包来不是几千元,而是一两万元。”他感觉,政府严管后,至少让中介市场干净了很多。
长沙新环境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在当地是一家较大的房产中介,据称开设有80多家分店,铺设了较完整的房产租售信息网络。但在位于湘雅附一医院旁的长沙新环境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蔡锷北路店里,经纪人李波在了解记者意图后,连连摆手说:“公司从来不碰经济适用房。”对于个中原因,他笑而不答,倒是熟练地推销起他们手中的紧俏房源,建议记者改变主意。
然而,另一家中介公司的经纪人表态称,如果急着要经济适用房的话,可能有些“资源”。为了验证买家的意图真实,他详细问询了记者的情况。
记者称,是妹妹要买经济适用房,年龄已经过了30岁,在长沙工作多年但住的是婆婆家的房子,没有购房经历。
该人士听完后表示,符合政策条件,是可以申请到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指标的。他说,光有个人指标不能保证拿到房子,因为房源少而购买者众,要政府部门组织摇号中了才有资格,但这个概率太小。“你们大概要花两三万元的费用,我们可以从别人那里把空出来的指标转给你。估计周日就有消息。”他声明,这些费用里中介拿的是小头,主要是给对方和办手续的费用。
在长沙最繁华的五一广场附近的鑫通公司,一位姓米的负责人对中介能搞到经济适用房的事情充满怀疑。“现在房产局开通了新系统(电脑),所有的经济适用房情况都在里面,搞不出什么鬼的。”他建议记者别费那个“神”,并指出:经济适用房位置一般都偏远,质量也不是很好。本报长沙11月15日电
近期部分地区经济适用房新政
杭州:卖经济房差价上缴55%
杭州市发布的《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允许上市交易,但要按照届时的销售价与当时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包括超过享受面积部分的经济适用商品房)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该《办法》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收入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而杭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9027元,由此计算,2007年杭州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人均年收入上限标准应为 11416元。
《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调整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家庭成员4人(含)以上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济南: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670元
9月1日实施的《济南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申购经济适用房须满足家庭收入低于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且无房或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60%(含)等条件。本次公布的家庭低收入标准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670元(含)”,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北京:3口之家年收入不超过4.53万元
北京市建委发布的城八区申请购买经适房的家庭收入、住房、资产标准,按照家庭人口予以确定,将经适房供应对象标准调整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3人户家庭为例,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过4.53万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另外,经适房户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今后,申请标准每年将向社会公布一次。边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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