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5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实习生梁桥记者今日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京市将全面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今后,北京市劳动者在与单位签合同时,将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等5种全新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可供选择,超过一年未签合同将被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据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郭克利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此制定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5种全新的劳动合同的示范文本。除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纳入其中外,示范文本还将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经济补偿、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予以明确,引导劳动关系双方依法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参考使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将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期公布了北京市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目标,即到2007年底,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和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须达到95%,其他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0%。到2008年,全市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