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5日讯 记者陈丽平 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今天上午联合在京举办了劳动合同法卫星远程普法讲座。
劳动合同法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在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全程参与劳动合同法制定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他说,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张世诚从劳动合同法立法的指导原则和依据、适用范围、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集体合同、劳务派遣等方面,对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等部门近万名干部通过卫星远程系统听取了此次讲座。北京有一百多人在法制日报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卫星演播中心现场听取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