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推动依法治市再上新台阶
图为合肥市市长吴存荣为市政府聘请的8名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五五”普法启动以来,合肥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更新观念,创新形式,有效地发挥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市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提升了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
突出重点对象推进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合肥市始终做到突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在“五五”普法过程中,创新普法形式,取得了明显效果。
创新领导干部学法形式,把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制度,对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行一人一卡,一卡一号,由市县(区)普法办统一保管,每次学法的内容、考试成绩全部记录在卡上,存入领导干部学法档案,便于检查和掌握。二是建立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并把法制讲座纳入“庐州论坛”,按期举行。“五五”普法以来,全市共举办了3次县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内容涉及宪法、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方面。三是建立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对拟任命的“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在提交人大审议表决前必须通过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任命。
创新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形式,实行公务员学法合格证制度。在全市建立起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体系,规定每名公务员一年至少要学法40个小时,每两年举办一次依法行政考试,把学法内容纳入机关学习计划,开辟学法专栏,丰富学法内容。市“两院”实行了审务、检务公开制度。全市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通过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督查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对司法、行政权力的制约机制,有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创新青少年普法教育形式,树立法制观念。合肥市坚持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为主渠道,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学生思想品德课,认真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把法制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活动中。先后成立了“合肥市青少年法制教育报告团”、“五五”普法讲师团,从市公、检、法、司系统聘请同志担任41所市属中学的校外辅导员,目前已经为全市学校上辅导课310场。全市其他中小学则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还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成为全市青少年固定的普法宣传阵地。
创新农民和农民工的普法形式,提高维权意识。针对农民的实际需求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在探索面向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上进行了有效尝试,努力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全市开展了“送法进农村”、“送法进工地”、“送法进村入户”和集镇街头法律咨询等活动。春节前后,在务工人员返乡高潮时,把法制宣传资料和外出务工人员学法手册发放到务工人员手中。2007年3月,合肥市收集了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实用的案例,编写了《新农村建设农民系列读本》发放到农民手中。
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将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融汇贯通,全面推进。通过“法律进机关”,推进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工作的开展;通过“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把法律送进农民和社区居民手中;通过“法律进企业”,围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法律进学校”,针对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等等。以此为平台,将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狠抓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打造服务型阳光政府。以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合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制度;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组建了政府法律顾问团,完善了律师陪同信访接待和信访机构与查处机构联合调查的信访制度,提高了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在监督体系完善方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行政许可统一、联合、集中办理。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市政府还对1997年以来发布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和规范,修改和废止12件规章、3件规范性文件,取消了33项行政许可项目。同时加强了对行政许可目录的管理,分别清理并确认市本级353项行政许可,并规定凡未被列入目录并对外公布的行政许可,各部门一律不得实施。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通过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大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意识普遍提高,广大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农村各项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确保了两次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全市涌现了一大批民主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自我管理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进村、模范村。目前,合肥市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2个,为全市基层依法治理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通过开展区域、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全市的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改善。民主选举、村务政务厂务公开,进一步改善和密切了干群、党群关系。市长热线、信访热线和“148”法律服务专线,成为党和政府与群众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细化考核标准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机制 “五五”普法启动后,为充分发挥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整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合肥市在结合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制定了《合肥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该职责的实施,加强了成员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整体推进了合肥市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稳步向前发展。随后,合肥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办公室制定了《市直机关和县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将考核目标细化,对普法教育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对重点单位和工作较薄弱单位进行了走访,摸情况、提问题、谈建议,形成良好的双向交流,加强对年度工作目标的管理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