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上市公司监管国际研讨会”召开本报记者 吴晓锋
资本市场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动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的重要标志,也是推动国企改革和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杠杆。为深化资本市场法治研究,弘扬资本市场法治文化,推进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与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与日本国际协力机构于2007年11月12日至13日在北京共同召开了“2007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上市公司监管国际研讨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尚明、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胡宝海以及日本国际协力机构中国事务所所长古贺重成先后在开幕式上致辞。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以及来自中日两国的公司法与证券法专家先后就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监管制度发表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法学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致开幕词时指出,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包括储蓄、债券、保险和股票在内的财产性收入需要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要完善资本市场法治,必须进一步保护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知情权和分红权。他还表示,适应推动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需要,由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主办的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将长期开展下去。
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领导,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台湾大学、台湾中正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来自日本金融厅和名古屋大学等机构的著名学者,以及来自律师界与实务界等相关方面的代表130余人出席了“2007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
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