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9日电 台湾一年约有400百件医疗诉讼打官司,台湾医疗改革基金会一年也大约受理400余件医疗纠纷申诉,二者数据显示,外科最容易发生医疗纠纷,被告的医师近二成会判定确有疏失。
据“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卫生署”医事处统计,自“医事法”自1987年实施至2006年底,“卫生署”医事审议委员会共完成5391个医疗纠纷鉴定案,以科别而论,外科占近三成四最多,其次内科近三成、妇产科占一成五,病人的状况以死亡占六成最多,其次是重伤害占二成五。
“卫生署”医事鉴定委员会只接受司法或检察机关的委托案件,近年来,每年约有400件医疗纠纷,医事处提供数据显示的不同科别医师的诉讼风险,至于医疗纠纷的争议点,可能要参考台湾医疗改革基金会的医疗纠纷申诉案件。
医改会统计去年471件的申诉案,在12个主诉争议点中,(病患复选)以外科导致死亡、重残、手器械留置体内等手术医疗伤害,以及感染跌倒等照护、错误诊断等最为常见,大约每三件申诉案,就有一件属于这种状况的一种或一种以上。
其它的主诉争议点还包括:沟通不良、检查失误、用药疏失、病历窜改不实或拖延交付病历、计价问题、行政、麻醉等疏失。
据医事处科长周道君分析表示,医疗纠纷的医事鉴定结果,判定医事人员有疏失的比率,约为一成七到一成八。
前台大医学院教授陈荣基等人曾接受委托研究发现,医师为处理医疗纠纷所花费的成本,包括时间成本、请托、诉讼费用等,平均为每件新台币13万元,但是医师所付出的金钱,只有四成二成为病患获得的实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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