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行政诉讼案两年半未开庭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办事处黄家庵村农贸市场存在多年,一直由村委会经营管理。2002年,村委会将该市场对外招标,我合法中标。当年7月18日,我与黄家庵村民组(即第三人)签订承包协议,经营期5年,每年承包费35万元。
我于当年给所有商户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随后,又投入资金完善市场设施,使市场处于有序经营之中,商户很满意。承包期间,我每年都与金水区政府、北林路街道办事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承包费提前足额交纳。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5年4月8日,金水区四城联创暨中心城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取缔黄家庵村农贸市场。4月18日,北林路街道办事处也发出取缔通知。当日,金水区四城联创暨中心城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贴出公告,强制商户撤出市场。
市场拆除后,商户纷纷向我索赔,经济损失达100多万元,家人和我因此变得精神恍惚。
我向法律专家咨询得知,按照法定程序,此类拆除应先解决承包人和村委会的赔偿纠纷,再起诉到法院,由法院依法判决并执行,而不是直接由区政府下设的机构随便强制执行。
2005年6月,我依法向郑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迟迟不开庭审理,我多次去催问,主办法官让我撤诉。我坚持不撤诉,他们便指定由金水区法院审理。从立案到现在,已近两年半,一次庭都没有开。
河南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办事处黄家庵村 黄随山
只管卖房赚钱 不管屋漏赔偿
如此房地产开发商让业主心寒
山西省阳泉市人寿保险公司1997年在盂县黄金地段开发房地产项目,由于设计理念比较新,房价高出当时当地市场平均价格40%至50%。我从购买装修后的第一个夏天起,就发现屋顶严重漏水,找公司领导请求修理,但年复一年,房漏依然,住了10年,漏了10年。其间,为了处理漏雨造成的损坏,我家先后重新修整了6次,费用将近10万元。10年来,我已经记不清向他们反映了多少次,答复总是不赔不管。今年,经我多次上访,省公司批转市公司处理,市公司答复我说:“房子可以维修一下,但不保证不漏。你的漏房损失不予赔偿。”还说:“你买房时为什么不看好再买。”对这一显然不讲理的答复,省公司却不置可否,又搁了下来。
我们靠工薪过日子的家庭,省吃俭用买套住房很不容易,实在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和折磨了。
山西盂县人寿保险公司宿舍住户 马开义
税务发票中奖 兑取奖金受阻
北京市发票兑奖工作亟需改进
8月29日,我去北京清华大学送孩子上学,入住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8号楼。9月2日下午5时我退房结账,服务员用微机给打了一张“北京市服务、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刮开奖区,幸运中奖10元。向服务员兑奖,服务员说他们没有这项兑奖服务,不给兑。我说发票兑奖须知第一条规定:“消费者取得有奖发票当场刮开中奖,可由开具发票单位即时兑付奖金,并留存兑奖联。”服务员说发票兑奖须知第二条规定:“中奖者也可到北京各区县地方税务机关任何一个兑奖点兑奖,全市通兑……”我说在哪里兑奖消费者有权选择,服务员给他们领导打电话,结果仍是不给兑奖。我已买了当晚10时40分的火车票,只好放弃兑奖。
希望北京市地税局进一步完善发票兑奖工作,方便群众,让群众满意。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李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