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电(郑炳建、刘新朵)近年来,河北任丘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检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大支持检察工作的力度,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2004年以来,任丘市检察院探索推行捕诉工作“三项规范”:工作规范、行为规范、制度规范,得到市委高度重视。
任丘市委还专题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并以文件的形式正式下发市直及乡镇有关部门,标志着该市“大预防”格局的初步形成。
近年来,任丘市检察院共立办贪污受贿及挪用公款案117件136人,涉案金额2965万元;查办渎职侵权案件22件37人。查办职务犯罪,市委领导不打招呼、批条子,为检察工作消除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