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 (记者刘畅 通讯员虞海霞)昨天晚上7时,深圳市国土和房产管理局向媒体通报,截至昨天下午,深圳全市已收回808套政策性出租住房,租户承诺近期退房的有245套。此外,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将根据市场指导租金的一定比例制订政策性出租住房租金标准,首次上调比例达60%。
同时深圳市国土和房产管理局指出,深圳从昨天起根据住宅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将深圳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具体标准为:罗湖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7160元以下、福田区17940元以下、南山区17160元以下、盐田区16380元以下、宝安区11700元以下、龙岗区10920元以下。
按照规定,深圳市确定的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住宅小区的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在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按照深圳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执行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适用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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