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仍游离在外。据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9月底,我省参加城镇企业养老保险人数为412.7人,其中,其他所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为48.7万人,仅占全省参保人数的11.8%。
在社会保障制度日趋完善的今天,我们期盼——基本养老保险惠及每一个人
编者按:“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十七大报告中这些充满感情的话语,让我们每个人都感受到社会发展给人们带来的成果,彰显了发展为人民、发展依靠人民的理念。报告中明确提出的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为社会安定提供了重要保证,更让老百姓对未来的基本生活保障充满了信心。
我省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省参保人员逐步由国有制企业扩大到集体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及城镇个体工商户,扩面人数不断增加,基金增缴逐年增多,全省累计节余200多亿元,确保了全省105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但目前仍有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遇到许多困难,有的下岗人员面临断保;有的从业人员对政策不了解,没有参保;还有的灵活就业人员因生活困难,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记者就此走访了相关部门,对此做了进一步的了解,并请有关人士对相关政策作了解答。同时还选发了来自各方面的呼声和建议,以期待让更多的人参保,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其发展、运行了20多年后的今天,已日趋完善和成熟,它不但让更多的职工在退休后享受到了基本的生活保障,更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今年51岁的韩师傅说起这事,言语间流露出内心的感激:“我退休前在太原模具厂工作,前几年,工厂效益不好,当时让很多职工办了内退,每月只发给200多元生活费,但是养老保险一直没有中断。去年我办了退休手续,现在每个月可以领到800多元的养老金,参保让我的生活没有了后顾之忧。”
长期以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的管理服务对象是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及其离退休人员。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企业迅猛发展,它不仅为劳动就业提供了新的岗位,也为部分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了新的就业渠道。但这些企业绝大多数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不但一些从业人员没有参保,也导致部分已参保人员断保、停保,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影响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据省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9月底,我省参加城镇企业养老保险人数为412.7万人,其中,国有企业304.5万人,占73.8%;集体企业59.4万人,占14.4%;其他所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48.7万人,仅占11.8%。是什么原因造成其他所有制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比例低呢——
企业不愿增加成本 职工参保想法不同 从企业来讲,在其他所有制企业中,主要是非公有制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一方面,多数企业主从自身利益考虑,为了降低成本,不影响企业效益,不愿参加养老保险。谈到这个话题,一位私营企业经理说:“养老保险是好事,我们企业愿意参保,但企业间的竞争本来就不在一个公平的起跑线上,小企业难以同具有较大规模的同行抗衡。给职工参保,企业成本势必增加。”另一方面,一些职工缺乏参保意识,对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不了解,甚至有人担心“上了保险,丢了饭碗。”在榆次一家私企打工的郭先生告诉记者,我原来在国有企业上班,前几年企业效益滑坡。两年前我出来到私企工作,现在这个企业效益还不错,老板对我们也很好,但大家谁也不愿提上养老保险的事。本来嘛,在私企干活,就是给个人干,谁还奢望能参保呢。我以前在单位上的养老保险这几年也中断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现在一些私营企业自行制定内部规定,从而使部分职工难以享受到正常的养老保险。小王在省城一家连锁经营药店工作,当初来的时候,药店负责人说,只有工作满3年后才给职工上养老保险。“现在工作这么难找,我们不可能对用人单位提更多的要求,有工作就不错了。能干够3年更好,干不够养老保险的事以后再说吧。”小王无奈地说。
时下因一些人不了解养老保险的政策,不知道自己应该享有怎样的权利,也不知道如何参保。刘女士一直从事餐饮业工作,她说:“我在好多家酒店干过,但没有一个老板会主动为我们上养老保险。我现在还年轻,还没有考虑将来的事。说到养老保险,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也可以办,怎么办?”在调查中,一些中年职工表示,他们非常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相信参保会给自己的将来提供可靠的保障,但因为所在私营企业不给参保,自己收入有限,主动参保的人并不是很多。
对养老保险管理部门来说,多数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且不稳定,其员工从事工作技术水平不同,收入不确定,致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难以了解和掌握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的收入、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等情况。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尚未出台,现行政策的不完善和缺乏强制性的手段,也让部分私营企业钻了政策的空子,逃避缴费,不积极主动为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
体现以人为本 多缴费多受益 社会保障是关乎国运、惠及民生的大事,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何确保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都能享受到社会保障,实现老有所养?记者从省劳动保障厅养老处了解到,今后我省要继续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突出抓好原行业统筹企业所属非国有单位和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国有企业流失人员的参保缴费工作。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政策,形成只要开办企业,招用职工,就要参保的机制。
这类人员如何参保,怎样缴费呢?省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贺德孝告诉记者,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由企业统一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社保经办机构自谋职业窗口或委托当地劳动力市场办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从2006年1月起,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原则上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有雇员的个体工商户,雇主为雇员缴纳12%,雇员本人缴纳8%),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对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实行5年过渡办法。我省去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8300元,按20%缴费,个人一年应缴3660元。如果以18300万元的70%为缴费基数,即12810元的20%计算,个人一年应缴2562元。累计缴费满15年的,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按月领取。按照我省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人员多缴费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发一个百分点,上不封顶。新的政策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参保人员多缴费多受益。
提升服务理念 人人享有保障 贺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作为养老保险管理服务部门,我们就是要为参保人员提供切实的生活保障,认真执行政策,维护参保者的权益。要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由被动服务变为主动服务,增加政策的透明度,多形式、多渠道将现行养老保险政策向社会明示,告知劳动者,让他们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明白参保、自愿缴费、清楚地领取养老金,认识到参保的益处,提高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意识。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我们可以粗略地为参保人员算一笔账:如不考虑全省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和基本养老金调整等因素,灵活就业人员按2006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8300元为基数缴费,年缴费3660元,再按职工的平均缴费年限25年计算,退休前需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9.15万元;目前,全省城镇企业退休人员退休时的平均年龄为52岁,月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为900元,按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平均余命25年计算,退休后可累计领取基本养老金27万元,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是本人所缴费用的3倍,反过来讲就是缴纳1份的养老保险费用,退休后可领取3倍的养老金。当然,这只是静止地估算,现实情况是一方面社会平均工资逐年提高,所缴费用也相应提高,另一方面,国家根据职工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对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建立了正常的调整机制,退休后养老金水平也将得到明显提高。
贺主任说,规范执法是确保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顺利实行的保障。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相互通报制度,公正、文明执法,从检查用人单位是否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开始,核实确认应参保的人员,缴费基数,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拒不参保、恶意拒缴、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确保各行各业人员在退休后,都能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既是我们党和政府的责任,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相信会有更多的人能享受到社会保障带来的安居生活。
王 珏 史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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