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富子梅)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截至11月15日,全国县以上城市食品市场和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的已经达到94.52%,其中上海、福建、海南、青海提前达到了100%;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的已经达到89.35%,其中上海、福建提前达到了100%。
全国工商系统共取缔无照经营11.9万户,其中取缔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以上城市无照经营食品的小食杂店、小摊点6万多户。目前,上海已彻底解决了无照经营问题。
按照国务院的有关部署,工商部门负责全国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到今年底实现“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即全国县以上城市食品市场和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的无照经营食品问题。
据统计,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工商系统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户近677万户,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近23万个,对9万余个重点区域进行了重点整治,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817个。立案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94万件,案值1.34亿元,强制退市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96.56万公斤,销毁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102.24万公斤,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9.29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678.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