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红阳今年6月初,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政府收到市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书。建议书对邓州市多家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不文明甚至违法违纪现象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分析,并对行政执法单位在七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五项具体的对策。
该建议引起了邓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后,决定依据该建议书对全市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整顿。这是邓州市检察院自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成立以来发出的第36份检察建议书。
2006年9月11日,邓州市检察院在探索行政执法监督模式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依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在报经邓州市人大及邓州市委批准的情况下成立了“邓州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该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受理和查处人民群众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控告、检举的行政执法违法案件;依法受理和初步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协调行政和刑事执法的衔接工作;积极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好国家权力机关、领导机关批转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说起监督办公室成立的初衷,邓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杜海宛告诉记者:“现行法律对行政执法制约设立了一定的机制,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靠行政机关自我约束,存在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能触及要害;利用媒体及公众监督,缺乏"刚性";通过行政复议和诉讼,成本高、历时长;如果靠人大来监督,又存在着人员有限与行政执法面宽的矛盾。正是基于此,我们院依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才成立了这个专门的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通过它来对各类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据介绍,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对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提出要求纠正的检察建议;二是对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支持起诉、提起公诉或提起抗诉;三是对于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主动追究个人责任,符合党纪政纪处分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符合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犯罪行为的,及时移交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依法立案侦查。
同时,监督办公室还在全市各有关行政单位聘请了47名行政执法监督联络员,由联络员定期将本单位的执法活动报至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备案,对符合法定程序、处理合法的案(事)件存入信息资料库,对确有违法违规问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受理、立案、调查处理。定期召开行政执法单位联席会议,确定对行政执法单位的重点执法活动监督。该处先后对卫生、教育部门乱收费及土地、房管部门违规发证进行了有效监督。同时,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与法院结合,对行政执法部门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不作为、滥作为直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与人大、纪检、监察部门结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人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并根据情况对行政执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据统计,监督办公室运行一年多来,根据行政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先后发放检察建议40多条,涉及600多人次,向市政府提出的检察建议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开展了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的治理整顿。目前全市的行政执法违纪违规行为比前两年下降了30%。
据了解,这是全国第一个由检察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