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大理到保山的高速公路正式开通,把昆明到滇缅边境连接起来,极大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然而,5年后的今天,这条高速公路却成了载重货车“倒卡逃费”的典型路段,让管理部门推出的计重收费措施大打折扣,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我们每天至少损失10万元” “从2007年5月10日严查载重货车"倒卡逃费"以来,我们每天挽回的通行费损失至少10万元。这就是说,如果不采取严查措施的话,每年逃掉的费用超过3600万元。”这是云南昆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保山管理处副处长矣琼算的一笔大账。
不过,矣琼同时承认真实的通行费损失无法测算。云南省高速公路自2007年3月对载重货车实行计重收费以来,货车“倒卡逃费”的问题相当普遍,实际查获的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
所谓“倒卡逃费”,是指运行车辆在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驾驶员直接或通过中间人相互交换通行卡,致使车辆在出站时通行卡记录的里程小于实际行驶里程,从而少交乃至逃交车辆通行费。
2007年11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昆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保山管理处。大院里停放着两辆当日凌晨查获的五轴载重货车,都是从昆明通过高速公路到达保山的。由于采用“倒卡逃费”方式,两辆车原本500多公里的行车里程被大大缩短。其中,总重54.7吨的货车逃费1500元,总重56.35吨的货车逃费1545元。
保山管理处处长张铁柱告诉记者:“这还算逃得少的。最恶劣的例子是,一辆总重上百吨的货车从昆明开到保山,本应交纳1万多元通行费,通过"倒卡"只需交纳几十元。要知道,即便是小轿车跑这段路的话,还要交纳200元呢。”
通常的情况下,总重几十吨的货车一趟跑下来,如果采取“倒卡”的方式逃费至少可以少交四五千元。矣琼痛心地说:“国家损失太严重了!"倒卡逃费"已经成为高速公路收费工作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其实,“倒卡逃费”是全国各地高速公路上的通病,并非保山所独有。
2002年9月,大理到保山的高速公路正式开通。一些头脑灵活的保山市民贷款买车,雇人开车,很快发家致富,引得越来越多的人纷纷效仿。
随着大量载荷在几十吨的重型卡车涌上高速公路,倒卡逃费现象逐渐出现。特别是从2007年3月15日开始计重收费以后,这一现象愈演愈烈。
这是矣琼从逃费车主的角度给记者算的一笔账———以六轴半挂拖车为例,购车的成本约为53万元,每月的养路费、营运费约为300多元,驾驶员(车主一般聘三人)的月工资在6000元左右。从昆明到保山,计重收费之前的通行费是1000多元,计重收费以后则上升至五六千元。
矣琼承认,不少车主是贷款买车,既要承担运费成本,还要每月还贷,加上油价持续上涨,经济压力越来越大。“但是,就是压力再大,也不能偷逃国家的通行费啊!”
“倒卡逃费”的手法其实并不复杂。在快到驶出高速公路的收费站前,载重车的长距离通行卡和空车的短距离通行卡相互交换。这样一来,载重车凭借短距离通行卡出站,只需要交纳几十元通行费,轻易地逃交了几千元至上万元。接应的空车收下长距离通行卡后,虽然需要多交1000多元,但和载重车逃交的费用相比,还是大大地“合算”。
保山管理处处长张铁柱告诉记者:“利益这么大,操作起来又没有太大的风险,这是"倒卡逃费"的问题自然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
记者了解到,“倒卡逃费”只是车主应对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的伎俩之一。有的车主采取用枕木加垫钢板的方式,在过秤时做起手脚。有的车主在过秤称重时加速通过,利用速度惯性减轻重量。还有的车主驾驶车辆S型曲线行走,尽量使一处轮胎不压秤……各种各样的逃费方式可谓五花八门。
张铁柱说:“为了对付计重收费,车主们绞尽脑汁,想出种种手段,大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势头!”
保山的“倒卡逃费”猖獗程度,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王时有所体会。他就曾亲眼见过逃费者印制并散发的“倒卡公司”名头的名片,记者在保山管理处也看到过印有“昆瑞高速(换卡)”字样,以及“倒卡”地点、可“倒卡”车型的名片,名片上印有提供“倒卡”服务者的姓名和电话。为争夺“势力范围”(路段),“倒卡公司”内部还以武力火并,矣琼说:“猖獗得很。我们的人经常被他们打骂,我晚间根本不敢出去到烧烤摊等地,怕被报复。”
“法律尴尬"纵容"倒卡逃费” 记者采访发现,彻底清除“倒卡逃费”泛滥成灾的问题,关键在于能不能依法认定和处置违规车主。
以今年11月13日凌晨查获的两辆五轴载重货车为例,保山管理处只能分别“追回”1500元和1543元的逃交费用,对蓄意逃费行为却根本不能予以追究。何况,即便是这种“追回”,也是要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才能进行的。
针对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严重现象,保山市公安局今年5月正式成立了由检察院和高速公路管理处参加的专案组。但是,依照什么法律法规惩处偷逃车辆通行费的行为,却让专案组伤透了脑筋。
显然,当前迫切的问题是定性逃费究竟属于什么样的违法犯罪行为。张铁柱无奈地说:“打击逃费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如果找不到法律依据,确实无从下手。”
今年7月,专案组被授权可以试探性地对逃费车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裁决。随后,云南省公安厅在相关批复中明确提出,对偷逃车辆通行费数额较大的行为应按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对偷逃通行费数额较小的行为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有了联合整治的队伍和相关的法律依据,取证难又成了清除“倒卡逃费”的新“拦路虎”。为了逃避打击,“倒卡”者非常狡诈,接应车和载重车不仅车型和颜色一模一样,甚至连车辆外观都非常相似。结果,空车按章交费,经过“化装”的逃费车也是大模大样地出站。
管理处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杨晓东告诉记者:“由于高速公路收费口的抓拍设备识别能力有限,"倒卡"者用接应车的号牌换下载重车的号牌,或者挂上假号牌和使用假行车证,一般很难识别。技术上的缺陷使得有效识别逃费车难度很大,不能充分提供证据,影响了整治效果。”
从记者了解的情况看,整治偷逃通行费问题本质是一个法律问题,涉及多个执法部门。作为企业,保山高速公路管理处不具备这样的条件。譬如,调换号牌、挂假号牌、不挂号牌和故意污损号牌等行为,都属于交警部门处罚的范畴,需要执法部门全面介入。
让矣琼百思不解的另一个问题是,管理部门为什么不能从汽车生产的源头上遏制货车超载的现象。“据说发达国家的卡车超载一吨,汽车就发动不起来。我们为什么不学习这一做法,反而让注载30吨的货车竟然可以超载几十吨呢?”
货车采用偷逃通行费的方式获取更多的利润,使得超载现象更加肆无忌惮。在大保高速公路上记者看到,过了大理进入永平县,这个路段的行车道已经出现了明显的中间高凸两边深凹的大型汽车车辙,小型汽车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发生翻覆或逸出公路的严重事故。无奈之下,许多车辆就违章长时段占用公路内侧的超车道行驶,一条双向四车道的高速公路隐患多多。
实际上,治理大货车超载逃费,已经不是减少国家经济损失这样简单的问题了,它更关系到每天通行在隐患多多的高速公路上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