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3日讯(记者张淑会)记者今天从省卫生厅获悉,今年1至10月,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体进展顺利,运行平稳。全省参合农民共有896.86万人次得到新农合补偿,补偿总费用11.15亿元。其中,住院补偿140.53万人次,住院补偿费用9.85亿元,次均住院费用2486.64元,比2006年同期下降12%。
住院补偿比为28%,比2006年同期高出2%。
今年,我省共有139个县(市、区)实行了新农合制度,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80.81%,覆盖农业人口5194万人,参合农民4176万人,参合率80.4%。为确保新农合工作规范平稳运行,省卫生厅科学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同时,组织修订完善《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加强对新农合的用药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的行为,以有效控制次均住院费用、门诊费用的上涨幅度。
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到制度建设和规范服务上来,始终围绕“农民受益”这个核心目标,认真探索研究市以上医疗机构的费用控制措施,鼓励县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与市以上医院建立定点服务关系,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要根据各市辖区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把新农合制度建立起来,实现省委提出的2008年新农合制度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同时,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按期完成乡镇卫生院改造建设任务,使新农合制度的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使人民群众最大程度的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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