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今天第四次审议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崔朝阳报道:今天举行的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将对《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进行第四次审议。省人大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提交审议的条例(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将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能够在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各个环节都有效发挥作用的统一的基础性、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基本法律。该条例如获通过,将成为国内首部专门、系统的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
在国家食品安全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广东先行立法,弥补了国家立法的不足。条例(草案)针对目前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了众多针对性的规定,将有助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法制环境,增强各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焕新说,广东食品安全立法工作一开始就是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力推动下进行,仅在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就有三十多位代表联名提出两份议案要求制定食品安全条例。在立法过程中,立法机关认真听取民意、集中民智,通过立法调研、网上立法论坛和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和征求了各级政府部门、省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去年正式纳入省人大立法计划,去年11月条例草案首次提交审议,到今天已是第四次,创下了广东地方法规审议次数最多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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