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房东把房子出租给别人,事情败露后干脆关掉手机,辞去工作,躲藏起来,最终是赔了租金又领刑。11月22日,经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冯旭东被江东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9岁的冯旭东系余姚人,在一家餐厅做厨师。2006年4月,冯与他人合租了三室一厅,租金每月800元,租期一年。后因合租人相继离开,冯觉得一人租住费用太高,便动起了歪脑筋。他向别人表示,如果有人想租房可以和他联系。同年11月7日,有人联系冯旭东租房。冯明知自己承租的房屋几个月后即将到期,却还假冒房东的身份和对方签下了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1100元,租期半年,并收取了预付租金和押金共7100元。
后房东发现了事情真相,打电话给冯旭东,表示要收回房屋。冯见事情败露,马上关掉手机,并辞去了工作,躲藏起来。骗来的钱被他挥霍一空。今年8月,冯旭东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