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11月26日电 郑继林、特约通讯员刘建伟报道:“受过处分还能不能选取高一级士官?”这场在沈阳军区某装甲团持续了一周的讨论,随着该团士官选取结果的公布画上了圆满句号。修理连三级士官杨建锋从一度落选到选取为四级士官的曲折经历,在官兵中引起反响。
该团三级士官杨建锋当兵12年来,十多次在军、师专业大比武中摘金夺银,考取了坦克修理六级技术证书,多次被军、师树为军事训练标兵,并入选了军区装备人才库。
令人遗憾的是,去年杨建锋私自外出参加老乡生日聚会,结果挨了警告处分。根据团队“五优先、十不选”中“受过处分不能选取士官”的规定,连队只好取消了杨建锋选取高一级士官资格。
消息传出后,立即在官兵中引发了议论,受过处分还能不能选取士官?党委“一班人”在学习领会十七大报告中解放思想等重要论述的基础上,认真分析讨论杨建锋能否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问题,从中得出了结论:对人才不能求全责备,处分的目的在于治病救人,对受过处分的同志不能一棒子打死,综合素质过硬的技术人才必须留下。随后,他们还举一反三,对团队不科学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
在士官选取公示现场,当杨建锋看到自己的名字排在四级士官最前面时,流下了激动的泪水。他说:“我一定要牢记教训,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回报组织的关怀和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