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武志成)昨天,市长戴相龙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联合审批办理工作实施方案》。这是本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适应加快滨海新区、中心城区、各区县三个层面统筹联动、协调发展的需要,大力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本市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先试的一项具体内容。
《天津市联合审批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将于明年1月份正式实施。届时,在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要求,坚持严格依法审查的前提下,在我市投资建设一个项目,从项目核准或备案开始,到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累计审批工作日将不超过48天,审批效率将提高3倍。
常务副市长黄兴国,副市长杨栋梁、崔津渡、陈质枫、只升华、张俊芳,市政府秘书长何荣林等出席会议。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市和区县两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集中审批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来,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努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下转第3版)
(上接第一版)坚持集中审批制度,实行现场审批办理,加强对项目的跟进服务,市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审批率达到了95%,现场审批办理率达到了90%,审批效率较前提高了55.6%。已累计办理审批服务事项44万多件,接待前来办事和咨询人员达120多万人次,得到了办事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办事效率最高的地区之一,市政府审批办和市监察局认真开展了联合审批的调研与流程梳理工作,在反复听取部门、区县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集中各方面智慧,完成了《天津市联合审批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联合审批,是指申请人登记注册一个企业,或企业投资建设一个项目,以及企业在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办理一件事项,涉及两个以上诸多审批部门和多项审批的,组织相关审批部门按照便民高效的统一规程,在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并联合完成相关审批的整体过程。方案包括投资项目类、市场准入类和行业管理类三种类型的联合审批办理规程,具有以下特点及预期效果:一是将大幅度提高审批效率,特别是对投资项目的审批,从项目核准或备案开始到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时间将缩短为48天,比以往减少150天左右,审批效率提高3倍。二是简化手续,共减少申报材料166件。三是下放审批权限,对直接关系联合审批效率的审批环节,市有关部门将部分审批事权下放到区县。四是彻底解决审批事项互为前置和审批程序不顺的问题。五是最大限度地实行并行办理。对投资项目的联合审批,每个阶段均实行并行办理的方式,将“接力棒”变为“齐头并进”,从而大幅度提高联合审批效率。六是构建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统一网络平台。市和各区县以及滨海新区,都将在此平台上操作联合审批,可以交换信息,共享信息,横向纵向联动,并与行政效能监察实行一体化运行。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和《天津市城市雕塑管理办法(草案)》、《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