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1月26日专电(记者王亚光)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日前结束的蒙古语言文字发展情况调查显示,内蒙古公共场所标识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率达95%以上,政府公文也在90%以上。
内蒙古是我国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区,根据法律,国家鼓励民族自治地方进行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授课的“双语”教学,推行公共场所两种文字并用。
在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的大街小巷上,所有临街招牌,不论是商场、单位牌匾还是路标、公交车站牌、旅游景点说明等都由蒙、汉两种文字书写,即使是进口的肯德基、麦当劳等洋品牌也不例外。
内蒙古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民族语文处处长玲斯玛认为,民族教育的发展为民族语言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之初,全区仅有4所民族中学和377所民族小学,而现在内蒙古有民族小学、初中、高中897所,其中蒙古语授课的780所,27所普通高校中有20所开设蒙古语授课专业。